日前,廣西應急管理廳、公安廳、自然資源廳、生態環境廳聯合制定了《廣西壯族自治區非煤礦山綜合監管協同聯動機制》,旨在全面提升廣西礦產資源開發安全發展、綠色發展水平,保障依法辦礦合法生產,形成落實責任、各司其職、信息互通、資源共享、協同聯動的非煤礦山綜合監管工作格局。
建立非煤礦山綜合監管聯絡員及聯席會議制度。對非煤礦山的重大問題、重大事項,通過不同形式的專題會議研究、協調、解決。聯席會議的主要任務是研究解決涉及非煤礦山采礦權出讓、礦業秩序、安全生產、礦山及尾礦庫綜合整治、行政許可、 打非治違、取締關閉、聯合檢查和執法等方面存在的問題。聯席會議原則上每半年召開一次,也可以根據需要適時召開。
建立非煤礦山源頭管理機制。提高礦山建設項目準入門檻,嚴格審查新上項目的條件和手續。綜合考慮安全保障水平、環境質量、排放標準等因素,在審批新的非煤礦山建設項目前,應充分考慮安全生產、生態環 境條件,嚴禁在生態紅線管制區等禁采區設置非煤礦山建設項目, 不以坡角較陡的自然山脊為采礦邊界。嚴禁新建獨立選礦廠尾礦庫、 “頭頂庫”、總壩高超過200米的尾礦庫。新建四等、五等尾礦庫必須采用一次建壩。嚴格非煤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和環保設施“三同時”審查、驗收:新建、改建、擴建非煤礦山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和環保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安全環保設施與建設項目主體工程未做到同時設計的一 律不得審批;未經審查合格,不得建設施工;未經驗收合格,不 得投產使用。
實行聯合執法機制。每年至少組織開展一次非煤礦山聯合檢查執法行動。設區市參照自治區聯合檢查執法方案對其余非煤礦山進行檢查執法,做到一年一覆蓋。對于確定的重大安全、環保隱患和礦業秩序問題,嚴格落實停產整頓和逾期未完成整改不得復產的規定,督促企業必須做到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到位”。嚴厲打擊非煤礦山非法違法行為,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取締、關閉非法企業和項目。
建立信息共享機制。積極建立綜合信息平臺,加強信息溝通和協調聯系,推進信息共享,提高信息利用效率,協同推進非煤礦山綜合監管事項解決。協同聯動成員單位在對非煤礦山日常工作或相關業務專項檢查中發現不屬于本單位管轄的問題,應及時書面通報全體協同聯動成員單位,接到通報后,對屬于本單位管轄的,應當立即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