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4日,我公司組織召開了利川青石材加工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現場檢查會,驗收工作組現場檢查了工程環保設施的建設和運行情況,聽取了我公司環境保護措施執行情況和驗收監測報告表的匯報,審閱并核實了有關資料,經討論,形成了《利川青石材加工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以及《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的相關要求,現將本項目驗收意見公示如下:
一、項目基本情況
本項目原屬于利川市石板嶺礦業有限責任公司建設,為更好的管理項目經營情況,于2019年5月新成立了湖北利川大青石材有限公司,本項目現由湖北利川大青石材有限公司經營管理。
本項目占地面積7000m2,項目購置了龍門大切、組合大切、紅外線中切、切割機、雕刻機、叉車、裝載機以及破碎機等設備41臺(套),建設青石材加工生產線一條和廢邊角料破碎生產線一條。項目主要原材料為飾面石材用灰巖,主要來源于利川市石板嶺礦業有限責任公司的飾面石材灰巖礦山。項目建成以來,可年加工青石材2.6萬噸,廢邊角料0.8萬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有關要求,我公司于2018年5月委托湖北睿龍工程技術有限責任公司承擔此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工作。2018年8月24日,利川市環保局以利環審[2018]37號文對《利川市青石材加工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進行了批復。項目環評總投資12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15萬元;項目實際投資120萬元,實際環保投資19.2萬元。
二、工程變動情況
根據實際建設內容,本項目未安裝布袋除塵器,但建設了封閉式砂石料加工生產廠房,根據監測結果可知,項目產生的粉塵能達標排放,其他建設內容與環評基本內容一致,未發生重大變更。
三、環境保護設施落實情況
1、廢氣
項目運營期廢氣主要來自切割、打磨粉塵以及破碎粉塵等。
切割、打磨采用濕式切割法,且其廠房為封閉式,粉塵無組織排放量極小。
項目破碎、篩分會產生一定量的粉塵,為減少粉塵排放,破碎過程安裝灑水裝置,并建設了封閉式生產廠房,采取上述措施后,粉塵排放量較小。
2、廢水
項目污水主要來源于員工生活污水以及生產廢水。
項目生活污水量為1.44m3/d、288m3/a,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用于周邊農田施肥,不外排。
生產廢水主要來源于切割、打磨過程中的降溫、降塵用水,產生量為6230.7m3/a,項目于廠區西側建設了容積為400m3的二級沉淀池,收集濕法切割廢水,廢水通過沉淀池收集后經壓濾機處理后回用于生產過程。
3、噪聲
項目主要噪聲源為各種機械設備運行時所產生的噪聲。項目生產廠房采用封閉式,選用低噪聲設備,并進行合理布局,高噪聲設備遠離居民點布置,夜間不生產,強化管理制度,進出車輛嚴禁鳴號,進入廠區低速行駛,通過采取上述措施后,項目在生產時噪聲對周邊的環境影響較小。
4、固廢
項目運營期固體廢物主要為生活垃圾和生產固廢。生活垃圾通過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當地環衛部門清運處理,生產固廢主要為廢邊角料以及壓濾過程產生的泥沙。項目將邊角料經破碎、篩分后,形成碎石外售;生產廢水壓濾處理過程中產生的泥沙收集干化后粉碎為細沙外售。
四、項目環境的影響與驗收監測結果
1、大氣環境影響
根據驗收監測結果,無組織排放顆粒物監測濃度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周界外顆粒物濃度最高值小于1.0mg/m3的標準限值的要求,對環境影響小。
2、水環境影響
項目運營期廢水主要來源于員工生活污水以及生產廢水。生活污水排入化糞池處理后用于周邊農田施肥,不外排。生產廢水經排水溝收集后進入沉淀池,而后經壓濾機處理后回用于生產過程。項目廢水不外排,對周邊環境影響較小。
3、聲環境影響
項目主要噪聲源為各種機械設備運行時所產生的噪聲。采取低噪聲設備、減震、隔聲以及合理布局等措施。根據驗收監測結果,項目廠界噪聲不能夠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1類標準,但居民點聲環境質量能夠滿足《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1類標準,對居民影響較小。故項目后期需加強設備的管理,采取隔聲減震措施,降低噪聲的排放,努力做到廠界噪聲達標排放。
4、固體廢物
項目運營期固體廢物主要是職工產生的生活垃圾和生產固廢。生活垃圾統一收集后交由環衛部門處理。生產固廢主要包含廢棄邊角料和壓濾過程產生的泥沙,項目廢棄邊角料經破碎、篩分后形成碎石外售,生產廢水壓濾處理過程中產生的泥沙收集干化后粉碎為細沙外售,采取上述措施后對周邊環境影響較小。
五、驗收結論
經驗收現場檢查,利川青石材加工項目在建設過程中執行了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基本落實了環評報告表及環評批復中提出的環境污染防治措施;根據驗收監測報告,項目產生粉塵可做到達標排放,最近居民點處噪聲滿足《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1類標準,對附近居民基本無影響。項目滿足驗收條件,可通過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六、后續要求
1、后期做好廠區雨污分流工作。
2、進一步加強砂石料加工生產線的粉塵防治管理。
七、建設單位名稱和聯系方式
項目公示期為2020年6月8日-2020年7月6日,社會各界如對本項目有關環保方面的意見和建議,可在公示期內通過電話、信函告知我單位。
建設單位:湖北利川大青石材有限公司
地址:利川市團堡鎮石板嶺村
聯系人:李總
聯系電話:13517139095
附件:利川青石材加工項目驗收報告.pdf
湖北利川大青石材有限公司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