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上午,水頭鎮人民政府在2樓會議室召開2020年水頭鎮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發證登記工作推進會,142家尚未開展排污許可申報的企業到場參加,會議由鎮非公企業和社會組織黨委副書記蘇登藝主持。
會上,鎮非公企業黨委專職副書記蘇登藝就排污許可證的申領時限、申領范圍、服務說明、法律責任等進行了強調部署,要求各相關企業于7月31日前完成排污許可申報,9月15日前完成排污證申領,逾期未完成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蘇登藝強調
一、為應對PM2.5、PM1.0指數上升,啟動大氣污染整治行動:
1.各石材加工企業,手加工區必須配套粉塵收集系統,廠區應安裝噴淋降塵設施。有條件的單位建議配備灑水車或炮霧,每天對場地降塵處理。
2.生產過程中,配套的各項污染防治設施應確保正常運行;
二、各企業要開展一次隱患排查。
要求7月15日前完成一次隱患排查,重點排查污水沉淀池、污水管(溝)是否有泄漏、有缺口,廠區雨污分離是否到位等;
三、要注意控制噪音。
要求在生活區的各相關企業處理好與周邊群眾的關系,采取必要的降噪措施,防止投訴件的發生。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