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批準,肇慶市自然資源局采用網上掛牌方式出讓1宗采礦權,并委托肇慶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進行掛牌交易,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掛牌出讓人:肇慶市自然資源局
二、掛牌交易承辦機構:肇慶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三、出讓采礦權的基本情況
1.交易編號:CK2020-05
2.標的名稱:廣東省封開縣大排礦區建筑用花崗巖礦采礦權
3.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利用現狀:空白區新設
4.開采礦種:建筑用花崗巖
5.礦區面積:1.1736k㎡
6.開采標高:+366.2m~+30m
7.出讓年限:17年,自頒發采礦許可證之日起算。
8.生產規模:1100萬m3/年。
9.開采方式:露天分水平臺階。
10.礦區位置:位于封開縣城區南東130°方向,直距約13km,屬封開縣長崗鎮、羅董鎮管轄,礦區有簡易公路與S266省道、G321國道相連接,直距西江河岸約6.5km,交通較便利。礦區中心地理坐標為東經111°36′20″,北緯23°20′40″。
11.礦區范圍拐點坐標:該采礦權礦區范圍由14個拐點圈定,其拐點坐標見下表:
12.礦產資源儲量:經評審、備案,查明建筑用礦產資源量(332+333)18819.72萬m3,其中:查明建筑用花崗巖礦資源量18725.10萬m3(控制的內蘊經濟資源量(332)礦石量17236.15萬m3,推斷的內蘊經濟資源量(333)礦石量1488.95萬m3);查明共生建筑用變質砂巖礦推斷內蘊經濟資源量(333) 94.62萬m3。另外,查明可綜合利用的下部殘坡積土及強風化花崗巖含砂層體積合計1174.39萬m3,測算可綜合利用建設用砂合計512.2萬m3,其中:殘坡積土含砂層體積616.44萬m3,產砂率33.4%,可綜合利用建設用砂205.89萬m3;強風化花崗巖含砂層體積557.95萬m3,平均產砂率54.9%,可綜合利用建設用砂306.31萬m3;綜合利用殘坡積土及強風化花崗巖后,則礦區平均剝采比為0.06:1m3/m3。
全礦設計利用的礦產資源儲量:經圈定的露天開采終了境界范圍內估算出各水平臺階的礦巖總量為18232.38萬m3,其中建筑用花崗巖類15747.63萬m3、建筑用變質砂巖類73.15萬m3;可綜合利用殘坡積土含砂層為612.53萬m3(按產砂率33.4%折算,合約山砂量204.59萬m3)、含砂強風化層量為552.13萬m3(按產砂率54.9%折算,合約山砂量303.12萬m3);表土殘坡積層232.96萬m3;中風化花崗巖量1013.98萬m3。
13.礦區開采技術條件:礦區水文地質條件簡單,工程地質和環境地質條件中等,開采技術條件屬于以工程地質和環境地質問題為主的中等復合類型(Ⅱ-4)礦床。
14.使用土地類型和用地要求:礦區位于封開縣羅董、長崗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中,礦區使用土地類型主要為林地、其他農用地,不涉及占用基本農田等。
礦區生產需依法依規辦理用林、用地手續。開采礦產資源需要使用土地的,由采礦權人在取得采礦權后向縣級以上自然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需要使用國有土地的,采礦權人可以通過協議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使用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的,采礦權人可以通過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簽訂協議確定用地方式。涉及占用農用地和征收土地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相關規定辦理。其中,涉及使用林地的,應當依法向縣級以上林業主管部門申辦使用林地和采伐林木手續。
四、出讓方式
出讓方式:無底價網上掛牌公開出讓。
五、掛牌起始價、加價幅度、競買履約保證金
1.掛牌起始價:32億元(人民幣叁拾貳億元整)
2.加價幅度:每次報價加價幅度為人民幣500萬元的整數倍
3.競買履約保證金:7億元(人民幣柒億元整)
六、網上掛牌活動有關時間
1.掛牌公告時間:2020年8月29日起至2020年9月25日止。
2.競買履約保證金繳納時間:2020年9月26日起至2020年10月15日17:00止(以網上交易系統接收銀行到賬時間為準)。
3.網上掛牌競買時間:2020年9月26日起至2020年10月16日16:00止。
七、競買資格及要求
(一)競買申請人必須是具有合法資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營利法人。該采礦權為單獨競買,不接受聯合競買。
(二)本次采礦權網上掛牌出讓只能通過肇慶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進行交易,肇慶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土地和礦業權網上交易系統”(http://ggzy.zhaoqing.gov.cn/,以下簡稱“網上交易系統”)進行操作。只有通過網上注冊、辦理數字證書、按要求足額繳納競買履約保證金的申請人,才能參加網上掛牌交易活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本次采礦權掛牌出讓活動:
1.近三年以來,在自然資源部礦業權人勘查開采信息公示系統被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列入嚴重違法名單且未移出的礦業權人;
2.曾在礦業權出讓活動中未按約定簽訂或履行《掛牌成交確認書》、《采礦權出讓合同》的;曾因不履行相應義務被廣東省內自然資源管理部門解除《礦業權出讓合同》的;
3.被列入其他部門違法名錄、黑名單、嚴重失信企業名錄的;
4.法律法規規定其他情形的。
八、參與網上競買的程序
(一)申請數字證書
1.辦理數字證書是參加本宗網上交易活動的必經程序,申請人應當攜帶相關有效證件到深圳市電子商務安全證書管理有限公司肇慶辦理點(地址:肇慶市端州三路24號肇慶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二樓,電話:0758-2109913)申請辦理。
2.使用數字證書參加網上交易,申請人須自行登錄“網上交易系統”辦理登記注冊。
3.數字證書的辦理流程詳見“網上交易系統”上的《肇慶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深圳CA證書辦理說明》。
(二)提交競買申請
1.已辦理數字證書的申請人決定參加本次出讓采礦權網上掛牌競買的,應登錄“網上交易系統”,按要求填寫真實有效的身份信息,并在有效時間內提交競買申請。
2.競買申請人一旦使用數字證書提出競買申請,則視為其真實意思表示,該行為具備法律效力,競買申請人應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
3.競買申請人應對《競買申請書》的承諾承擔責任并全面履行。
(三)繳納競買履約保證金
1.競買履約保證金是申請人參加網上掛牌交易活動的資格條件,按規定將競買履約保證金匯入指定賬戶,是參加網上掛牌交易活動的必經程序。
2.競買申請人提交競買申請后,在“網上交易系統”選擇銀行,即可獲得繳納競買履約保證金的隨機子賬號,子賬號是作為識別競買人身份的依據。競買申請人足額繳納競買履約保證金后,應及時登錄“網上交易系統”查詢保證金到賬情況。系統確認競買申請人按規定時間足額繳納競買履約保證金,并在競買履約保證金確認到賬之后,自動賦予競買申請人網上交易對應采礦權的競價權限。
3.如競買申請人繳納的競買履約保證金未在規定的時間內到達“網上交易系統”指定賬戶的,系統將不賦予競買申請人競價資格,造成的損失由競買申請人自行承擔。
(四)確認競價資格
競買申請人按規定時間足額交納競買履約保證金,并在競買履約保證金確認到賬之后,網上交易系統賦予申請人對應采礦權的競價資格。
(五)網上掛牌報價
1.網上掛牌交易從網上掛牌起始時間起開始接受報價。
2.經“網上交易系統”確認競買權限的競買人通過“網上交易系統”進行報價。
3.“網上交易系統”對符合規定的報價予以確認,并更新顯示當前報價。
4.“網上交易系統”繼續接受新的報價。
(六)網上掛牌截止
網上掛牌截止由“網上交易系統”自動確定。在公告規定的網上掛牌截止時間:
1.無人報價的,“網上交易系統”顯示網上掛牌不成交。
2.有1人報價的,“網上交易系統”顯示當前報價,當前報價不低于底價者為競得人,“網上交易系統”顯示網上掛牌成交;當前報價低于底價的,網上掛牌不成交。
3.有2人或2人以上報價的,“網上交易系統”將顯示最高報價,并詢問競買人是否愿意繼續競價,競買人應當在網上掛牌時間截止后5分鐘內做出是否參加網上限時競價的決定并提交“網上交易系統”,超過5分鐘未提交的,則視為其不參加網上限時競價活動。
3.1在5分鐘詢問期內沒有競買人表示愿意繼續競價的,報價最高且不低于底價者為競得人,“網上交易系統”顯示網上掛牌成交;最高報價低于底價的,網上掛牌不成交。
3.2在5分鐘詢問期內有競買人表示愿意繼續競價的,“網上交易系統”自動進入網上限時競價程序。
(七)網上限時競價
1.網上限時競價以當前最高報價增加一個增價幅度后的價格為起始價。“網上交易系統”開始第一次5分鐘倒計時的限時競價,競買人應嚴格按照報價規則參加限時競價。如在5分鐘內的任一時點有新的報價,系統即從此時點起再順延一個5分鐘,供競買人作新一輪競價,并按此方式不斷順延下去。
2.“網上交易系統”5分鐘限時競價內沒有新的報價,將自動關閉報價通道,確認當前最高報價為最終報價,最終報價不低于底價的,“網上交易系統”確認最高報價者為競得人,最終報價低于底價的,網上掛牌不成交。
3.在網上限時競價中無人報價的,以網上掛牌截止時出價最高者為競得人,但低于網上掛牌交易底價者除外。
九、網上報價、競價規則
(一)本次網上掛牌以“價高者得”為原則確定競得人。
(二)以增價方式進行報價。
(三)競買人可多次報價。
(四)首次報價不得低于起始價,此后的每次報價應比當前最高報價遞增1個或1個以上整數倍的增價幅度。
(五)競買人應當謹慎報價,通過“網上交易系統”提交的報價一經報出,不得撤回。
(六)在報價期間,競買人必須進行一次有效報價,才能參加網上限時競價。
(七)競買人報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無效報價:
1.報價未在網上掛牌期限內收到的。
2.報價因競買人網絡故障未在網上掛牌報價期限內收到的。
3.報價不符合報價規則的。
4.報價低于網上掛牌起始價的。
5.報價不符合網上掛牌出讓公告及相關文件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資格審查、簽訂《掛牌成交確認書》和《采礦權出讓合同》、采礦權出讓收益繳納、競買履約保證金處理
(一)出讓采礦權網上交易實行資格后置審查制度。
(二)競得人須在網上掛牌出讓活動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持相關紙質材料到肇慶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進行資格審查并簽訂《掛牌成交確認書》,材料清單如下:
1.身份證明文件
①有效的營業執照復印件(核原件);
②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及其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
③委托他人辦理相關手續的,應提交法定代表人簽署并加蓋單位公章的授權文件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核原件),授權文件應明確委托事項和委托權限,加蓋公章的單位須對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簽字的真實、合法性負責。
2、競買申請書(網上打印);
3、申購訂單(網上打印);
4、競買履約保證金繳納憑證。
(三)交易結果公示
簽訂《掛牌成交確認書》后5個工作日內,在肇慶市自然資源局、肇慶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門戶網站進行信息公示,公示期為10個工作日。
(四)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
競得人簽訂《掛牌成交確認書》之日起30日內與肇慶市自然資源局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
(五)采礦權出讓收益繳納
1.采礦權出讓收益繳納方式:分兩期繳納,第一期為貳拾億元整(¥20億元),且不得低于成交總出讓收益的20%,繳納時間為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后7個工作日內,競買履約保證金可抵充部分首期出讓收益;第二期為剩余出讓收益,在2021年10月30日前繳納。
2.繳款說明:競得人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后,由封開縣自然資源局依據《采礦權出讓合同》開具繳款通知書并通知競得人繳納首期出讓收益。競得人在收到繳款通知書7個工作日內按繳款通知書的指引一次性繳納首期出讓收益(競買履約保證金等額轉化為部分采礦權出讓收益)。第二期剩余出讓收益由封開縣自然資源局于2021年10月20日前開具繳款通知書并通知競得人繳納,競得人須在2021年10月30日前完成繳納。
(六)采礦權出讓收益不包括下列費用
1.礦業權占用費、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基金、土地復墾費,以及環境、林業、應急、水利等部門規定的相關收費、保證金、基金等費用。
2.礦山用地、用林費用等。
(七)競買履約保證金處理
競得人的競買履約保證金在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時等額轉化為部分采礦權出讓收益,不予退還。未競得人的競買履約保證金在掛牌工作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持競買履約保證金劃付憑證到肇慶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辦理退還手續(不計息)。
十一、注意事項
(一)為預防網絡出現延遲問題,競買人應避免在限時報價最后的幾秒鐘出價,防止“網上交易系統”無法及時接收報價情況的發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肇慶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將暫停、中止或終止網上掛牌交易活動:
1.“網上交易系統”受到網絡惡意入侵的;
2.因“網上交易系統”遭受破壞或發生電力、網絡故障等不可抗力的非交易機構因素,導致“網上交易系統”不能正常運行的;
3.網上掛牌交易委托人根據有關規定要求暫停、中止或終止網上掛牌出讓活動的;
4.涉及礦業權糾紛,不能及時解決的;
5.司法機關要求暫停、中止或終止網上掛牌出讓活動的;
6.肇慶市自然資源局、肇慶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認為應當暫停、中止或終止網上掛牌交易活動的其他情形。
十二、特別約定
(一)競得人若非肇慶市封開縣范圍注冊公司,須于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之日起3個月內在封開縣成立獨立核算的全資子公司開發運營該礦山。
(二)為支持肇慶地區經濟建設,競得人須在領取《采礦許可證》之日起24個月內完成礦山基建工作并投產,其礦產品應優先供應給封開縣先進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礦產品在肇慶轄區范圍內銷售時,其銷售價格不得高于周邊同類型礦山銷售價格。礦山投產后,除自然災害、公共衛生突發事件等不可抗力影響外,不得連續停產超過6個月。
(三)為確保礦山產品外運符合環保、交通、應急等有關要求,減少對當地村民生產生活的影響,礦山如利用西江水運外銷,必須建設密閉式皮帶廊,保證皮帶廊道的粉塵排放濃度達到國家標準,長度約10km。皮帶廊總體設計實用、美觀,用材先進,保證廊道能夠與周邊環境融為一體,不影響城鎮規劃與建設。皮帶廊建設用地、工程建設費用等由競得人自行估算和解決。
(四)為解決礦山產品水運裝卸問題,確保西江航道暢通、汛期防洪溢洪安全,競得人應在西江河岸邊就近依法申請籌建或租用一個大型綜合碼頭。碼頭投資建設或租用情況由競買申請人自行實地考察和評估。
(五)競得人必須按照國家省市縣關于綠色礦山建設標準及要求進行規劃、設計、建設和運營管理,必須編制《封開縣大排礦區綠色礦山規劃》,按照規定報封開縣自然資源局審核后方可施工建設和開采生產。
(六)競得人應編制“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經評審通過后,須與封開縣自然資源局簽訂《礦山地質環境恢復基金管理“三方”協議》、《土地復墾資金提取和使用監管協議》,并認真履行協議中的相關義務。
(七)競得人必須嚴格落實“四定”(采礦權定時、定量、定界、定開采方式)管理工作,劃定礦區范圍前按規定埋設礦區界樁,嚴格按照《開發利用方案》確定的開采方式進行采礦作業,不得超量、越界開采。強化礦山資源儲量動態檢測工作,按照相關文件要求提交礦區現場檢測資料和礦山資源儲量動態檢測報告。上述所有工作由礦山企業按照管理部門要求進行落實,相關費用由礦山企業承擔。
(八)本次網上交易出讓僅為采礦權,不含礦區范圍的土地、山林等其它權利。競買申請人自行到礦區所在地的鎮人民政府和村委會及相關村小組調查了解所涉及的土地、林地等用地權益事宜進行實地考察。采礦權競得人自行理順與有關部門以及當地村民的關系,自行承擔有關租用土地、青苗、村道、村民飲用水、房屋搬遷等補償費用。礦山建設開采過程所涉及交通、電力、水利等生產生活設施的,采礦權競得人須依法依規辦理相關手續。
(九)為充分利用當地豐富的土地礦產等優勢資源,大力促進地方經濟高質量發展,競得人須承諾在領取《采礦許可證》之日起36個月內,在封開縣境內投資不低于100億元打造一個產業鏈完備、生態鏈完整、價值鏈完好的國家級綠色建材示范產業園(引進先進建材智造、裝備制造類企業)。該條投資約定的具體事宜由競得人與封開縣政府(或封開縣政府指定部門)另行協商議定。
十三、風險提示
(一)競得人因礦區所在地的土地、林地等權益問題與當地村、小組及村民無法達成協議而導致礦山無法按期建設和生產,屬競得人自身原因導致,并自愿承擔因無法履行本公告“十二、特別約定”的事項而導致的違約責任,自愿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風險和損失。
(二)礦區范圍已完成的《詳查報告》、《開發利用方案》、《出讓收益評估報告》等均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機構出具,并由主管部門組織評審備案,但有關礦體的規模、形態、儲量、品位等可能與實際開采有差距,存在不可預見的風險。對此,競買申請人應知悉并自行評估和承擔風險。
(三)220kV仁封線高壓線路#72~#77塔與礦區范圍最近距離約為265米,220kV仁封線是省電網主干供電線路,競得人應按照《電力設施保護條例及實施細則》規定,報經政府有關管理部門批準后,對該段高壓線路進行遷移,相關費用和審批事宜由競得人自行估算和解決。
(四)礦山開采及生產銷售等配套設施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部門文件規定,競得人應自行評估投資費用。
(五)競買申請人應詳盡了解本次出讓采礦權實地現狀及本公告所列條件、約定等,繳納競買保證金視為對本次出讓活動所列條款全部接受,并自愿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六)辦理采礦權登記的前置審批要件,如產能核定、環保、水利、林業等部門法律法規政策的特殊要求,競買人應充分了解,慎重決策,風險自擔。
(七)競得人取得采礦許可證后自動成為采礦權人。因法律法規修改或國家、省、市有關產業、環保等政策調整而導致采礦權人不能正常采礦的,按有關補償政策執行。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或公共衛生突發事件等造成礦山損失的,由采礦權人自行承擔損失。因公共基礎設施建設等需要壓覆礦區范圍或關閉礦山的,采礦權人必須同意放棄被壓覆礦區范圍或關閉礦山,相關補償費用按國家省有關政策執行,或按照采礦權人與建設方簽訂的補償協議執行,出讓人及發證機關不負責協調。
(八)競得人取得采礦許可證后,必須具備其他有關法定條件后方可實施開采。并遵循相關部門的要求,做好安全生產、環境保護、水資源保護、土地復墾等工作,防止水土流失,節約集約利用礦產資源。
十四、違約責任
(一)競得人有下列違反《礦業權交易規則》、《廣東省探礦權采礦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管理辦法》等情形之一的,競得結果無效,依法依約不予退還競買保證金,造成損失的,應當按照規定和約定承擔賠償責任:
1.不符合競買資格條件的;
2.競得人逾期或拒絕簽訂《掛牌成交確認書》的;
3.不按掛牌公告規定提供有關文件材料,或提供虛假文件材料、隱瞞事實,引起交易糾紛的;
4.采取行賄、惡意串通等違法、違規手段競得的;
5.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及合同約定沒收競買履約保證金的其他行為。
(二)競得人必須自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之日起12個月內完成采礦權新立登記所需的材料要件,并按有關規定申請登記。
競得人有以下情形時,視為根本性違約,已繳納出讓收益不予退還,肇慶市自然資源局有權單方解除《采礦權出讓合同》并對標的物重新組織出讓:
1.競得人自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之日起12個月內未提交采礦權新立登記申請的。
2.競得人自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之日起12個月內已提交采礦權新立登記申請,但因申請材料不符合登記要求被登記機關退件,再次提交采礦權新立登記申請時已超出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之日起12個月的。
(三)競得人逾期不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不在規定時限內足額繳納采礦權出讓收益的視為自動放棄標的物,其競買履約保證金不予退回,肇慶市自然資源局有權對標的物再次組織出讓。
(四)競得人亂采濫挖或破壞性開采礦產資源、未取得采礦許可證擅自進入礦區采礦的、超越批準的礦區范圍進行開采礦產資源的,以及其他違法礦產資源管理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出讓人有權解除《采礦權出讓合同》、回收出讓標的物、不予退還已交納的采礦權出讓收益權,并重新依法依規組織出讓活動;有關執法部門依據法律法規規章對相關違法行為進行處理。
(五)競得人不遵守本公告“十二、特別約定(一)至(八)項”內容的,出讓人有權解除《采礦權出讓合同》、收回出讓標的物,并重新組織出讓活動,已繳納的采礦權出讓收益不予退還。已頒發采礦許可證的,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有權公告廢止。
十五、其他說明
(一)本次采礦權掛牌出讓通過肇慶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土地和礦業權網上交易系統接受競買申請和報價,有意參與競買者應持深圳市電子商務安全證書管理有限公司簽發的有效數字證書,登錄肇慶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土地和礦業權網上交易系統,按規定的操作程序參加網上掛牌出讓活動。不接受電話、郵寄、書面、電子郵件、傳真、口頭等其他形式的競買申請和報價。
(二)競買申請人應當及時關注網上掛牌交易信息。本公告如有調整,肇慶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后續發出的修改、補充公告內容與本網上掛牌出讓公告內容有矛盾時,以日期最新為準。
(三)本公告涉及的時間期限,以網上交易系統服務器的時間為準。
(四)本公告有關內容的解釋權屬于肇慶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和肇慶市自然資源局。
(五)本次出讓采礦權的所有款項以人民幣計價并支付。
(六)掛牌出讓采礦權的詳細資料可登錄肇慶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土地和礦業權網上交易系統瀏覽、下載。
(七)競買人如對本次采礦權掛牌出讓所列條件有疑問的,應向肇慶市自然資源局提出。
(八)本公告同時在下列網站和媒介發布
自然資源部門戶網站:http://www.mnr.gov.cn/
肇慶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http://ggzy.zhaoqing.gov.cn/
肇慶市人民政府網:http://www.zhaoqing.gov.cn/
肇慶市自然資源局網站:http://zrzyj.zhaoqing.gov.cn/
西江日報
十六、聯系方式
(一)肇慶市自然資源局
聯系地址:肇慶市端州區信安六路9號
聯系人:馮小姐
聯系電話:0758-2890381
(二)肇慶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聯系地址:肇慶市端州三路24號
聯系人:彭小姐、梁小姐
聯系電話:0758-2109930
肇慶市自然資源局
肇慶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20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