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真的很高興,沒想到工資能全部領到。”18日,工人林良星興奮地從執行法官手中拿到了2萬多元工資。這筆錢,他足足追討了4年。
當天一起領到工資的共有52名工人,發放申執工資1345633元,最高一筆為11萬余元。至此,這起勞動仲裁案申執工資2192950元,全部發放到工人手中。
2016年,石井某石材廠倒閉,老板消失。“工資該找誰要?”52名工人傻眼了,有的人已經半年甚至一年沒有領到工資了。
林國壽已經在工廠打工10多年,他告訴記者,老板一直有不按時發工資的習慣,“我一整年10多萬的工資都沒領到,過年回家連路費都沒有。沒想到隔了4年,原本不抱希望的工資現在真的領到了。”
南安市法院執行局法院助理徐光壩告訴記者,2016年,南安法院依法將該石材廠的機器設備進行拍賣,當時執行發放工資847317元。因該廠的房產抵押在泉州某銀行,該銀行向鯉城區法院申請執行房產拍賣,今年8月南安法院了解到鯉城區法院將依法分配后,馬上向鯉城區法院發函,爭取抵押權人的支持,對工人工資予以優先清償。“工人工資是涉民生案件,我們應該優先保護勞動者的權益。”
小心翼翼地將領到的工資放入信封袋,林俊財笑容滿面,直夸南安法院為民辦了實事。他說,用通過法律途徑維護權益是最正確的決定。
辦案法官表示,惡意拖欠農民工工資嚴重侵害了農民工合法權益,造成嚴重后果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我們也希望越來越多的農民工兄弟能通過理性的維權方法,拿回屬于自己的勞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