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飾面石材用膠粘劑(以下簡稱膠粘劑)的術語和定義、分類和代碼與標記、一般要求、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以及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
本標準適用于飾面石材產品生產和安裝時使用的各類膠粘劑。
本標準不適用于接縫的密封膠。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T 2567 樹脂澆鑄體性能試驗方法
GB/T 8170 數值修約規則與極限數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12954.1-2008 建筑膠粘劑試驗方法 第1部分:陶瓷磚膠粘劑試驗方法
JC/T 681 行星式水泥膠砂攪拌機
JC 830.2 干掛飾面石材及其金屬掛件 第2部分 金屬掛件
JC 887 干掛石材幕墻用環氧膠粘劑
JC/T989 非結構承載用石材膠粘劑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于適用于本標準
3.1 復合用膠粘劑 complex veneer adhesive
使用在石材復合板上的膠粘劑。
3.2 增強用膠粘劑 strong adhesive
為達到加固目的在石材產品上粘貼金屬筋、石條、玻璃纖維網等材料時使用的膠粘劑。
3.3 組合連接用膠粘劑 combination adhesive
多塊石材拼接在一起或者粘接石材斷裂面時使用的膠粘劑。
3.4 水泥基膠粘劑 cementitous adhesive
由水硬性膠凝材料、礦物集料、有機外加劑組成的粉狀混合物,使用時需要與水或其他液體按比例拌合。
3.5 反應性樹脂膠粘劑 reaction resin adhesive
由合成樹脂、礦物填料盒有機外加劑組成或多組混合物,通過化學反應使其硬化。
4 分類、代號與標記
4.1 分類和代號
4.1.1 按用途分
4.1.1.1 生產用膠粘劑
a) 復合用膠粘劑(V)
b) 增強用膠粘劑(S)
c) 修不用膠粘劑(M)
d) 組合連接用膠粘劑(A)
4.1.1.2 施工用膠粘劑
a) 地面粘貼用膠粘劑(F)
b) 墻體粘貼用膠粘劑(W)
c) 干掛用膠粘劑(D)
4.1.2 按組成分
a) 水泥基膠粘劑(C)
b) 反應型樹脂膠粘劑(R)
4.2 標記
4.2.1 產品按下列順序標記:產品名稱、用途代號、組成代號、標準編號。
4.2.2 示例
地面粘貼用水泥基膠粘劑標記為:飾面石材用膠粘劑 FC GB 24264—2009
5 一般要求
5.1 產品不應對人體與環境造成有害的影響,其安全與環保要求,應符合我國相關標準和規范的規定。
5.2 產品不應對所用石材造成污染。
5.3 干掛用膠粘劑應符合JC 887的要求。
5.4 修補用膠粘劑應符合JC/T 989的要求。
6 技術要求
6.1 水泥基膠粘劑
6.1.1 飾面石材安裝用水泥基膠粘劑力學性能應符合表1的技術要求。
表1 水泥基膠粘劑的技術指標 單位為兆帕
項目 普通地面 重負荷底面及墻面
普通型 拉伸粘接強度 ≥
0.5
1.0
浸水后拉伸粘結強度 ≥
熱老化后拉伸粘結強度 ≥
凍融循環后伸粘結強度 ≥
晾置20min后拉伸粘結度 ≥
快速硬化型 拉伸粘結強度 ≥
0.5 1.0
早期拉伸粘結強度(24h) ≥ 0.5
浸水后拉伸粘結的強度 ≥
1.0
熱老化后拉伸粘結強度 ≥
凍融循環后拉伸粘結強度 ≥
晾置10min后拉伸粘結強度 ≥ 0.5
6.2 反應型樹脂膠粘劑
6.2.1 膠粘劑各組分分別攪拌后應為細膩、均勻黏稠液體或膏狀物,不應有所離析、顆粒和凝膠。個組分顏色應有明顯差異。
6.2.2 膠粘劑的適用期一般應大于30 min ,快固型和特殊要求的可由供需雙方商定。
6.2.3 飾面石材用反應型樹脂膠粘劑的物理力學性能應符合表2的技術要求。
表2 反應型樹脂膠粘劑的技術要求
項目 生產 安裝
復合 增強 組合連接 地面 墻面
壓剪粘結強度/MPa ≥
5.0
5.0 10.0
2.0 10.0
浸水后壓剪粘結強度/MPa ≥ 8.0 8.0
熱老化后壓剪粘結強度/MPa ≥ 8.0 8.0
高低溫交變循環壓剪粘結強度≥ - - - -
凍融循環后壓剪粘結強/MPa ≥ 4.0 4.0 8.0 - 8.0
拉剪粘結強度(石材-金屬)/MPa ≥ - - 8.0 - 8.0
沖擊強度/(KJ/m²) ≥ - - 3.0 - 3.0
彎曲彈性模量/MPa ≥ - - 2000 - 2000
本標準規定了飾面石材用膠粘劑(以下簡稱膠粘劑)的術語和定義、分類和代碼與標記、一般要求、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以及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
本標準適用于飾面石材產品生產和安裝時使用的各類膠粘劑。
本標準不適用于接縫的密封膠。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T 2567 樹脂澆鑄體性能試驗方法
GB/T 8170 數值修約規則與極限數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12954.1-2008 建筑膠粘劑試驗方法 第1部分:陶瓷磚膠粘劑試驗方法
JC/T 681 行星式水泥膠砂攪拌機
JC 830.2 干掛飾面石材及其金屬掛件 第2部分 金屬掛件
JC 887 干掛石材幕墻用環氧膠粘劑
JC/T989 非結構承載用石材膠粘劑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于適用于本標準
3.1 復合用膠粘劑 complex veneer adhesive
使用在石材復合板上的膠粘劑。
3.2 增強用膠粘劑 strong adhesive
為達到加固目的在石材產品上粘貼金屬筋、石條、玻璃纖維網等材料時使用的膠粘劑。
3.3 組合連接用膠粘劑 combination adhesive
多塊石材拼接在一起或者粘接石材斷裂面時使用的膠粘劑。
3.4 水泥基膠粘劑 cementitous adhesive
由水硬性膠凝材料、礦物集料、有機外加劑組成的粉狀混合物,使用時需要與水或其他液體按比例拌合。
3.5 反應性樹脂膠粘劑 reaction resin adhesive
由合成樹脂、礦物填料盒有機外加劑組成或多組混合物,通過化學反應使其硬化。
4 分類、代號與標記
4.1 分類和代號
4.1.1 按用途分
4.1.1.1 生產用膠粘劑
a) 復合用膠粘劑(V)
b) 增強用膠粘劑(S)
c) 修不用膠粘劑(M)
d) 組合連接用膠粘劑(A)
4.1.1.2 施工用膠粘劑
a) 地面粘貼用膠粘劑(F)
b) 墻體粘貼用膠粘劑(W)
c) 干掛用膠粘劑(D)
4.1.2 按組成分
a) 水泥基膠粘劑(C)
b) 反應型樹脂膠粘劑(R)
4.2 標記
4.2.1 產品按下列順序標記:產品名稱、用途代號、組成代號、標準編號。
4.2.2 示例
地面粘貼用水泥基膠粘劑標記為:飾面石材用膠粘劑 FC GB 24264—2009
5 一般要求
5.1 產品不應對人體與環境造成有害的影響,其安全與環保要求,應符合我國相關標準和規范的規定。
5.2 產品不應對所用石材造成污染。
5.3 干掛用膠粘劑應符合JC 887的要求。
5.4 修補用膠粘劑應符合JC/T 989的要求。
6 技術要求
6.1 水泥基膠粘劑
6.1.1 飾面石材安裝用水泥基膠粘劑力學性能應符合表1的技術要求。
表1 水泥基膠粘劑的技術指標 單位為兆帕
項目 普通地面 重負荷底面及墻面
普通型 拉伸粘接強度 ≥
0.5
1.0
浸水后拉伸粘結強度 ≥
熱老化后拉伸粘結強度 ≥
凍融循環后伸粘結強度 ≥
晾置20min后拉伸粘結度 ≥
快速硬化型 拉伸粘結強度 ≥
0.5 1.0
早期拉伸粘結強度(24h) ≥ 0.5
浸水后拉伸粘結的強度 ≥
1.0
熱老化后拉伸粘結強度 ≥
凍融循環后拉伸粘結強度 ≥
晾置10min后拉伸粘結強度 ≥ 0.5
6.2 反應型樹脂膠粘劑
6.2.1 膠粘劑各組分分別攪拌后應為細膩、均勻黏稠液體或膏狀物,不應有所離析、顆粒和凝膠。個組分顏色應有明顯差異。
6.2.2 膠粘劑的適用期一般應大于30 min ,快固型和特殊要求的可由供需雙方商定。
6.2.3 飾面石材用反應型樹脂膠粘劑的物理力學性能應符合表2的技術要求。
表2 反應型樹脂膠粘劑的技術要求
項目 生產 安裝
復合 增強 組合連接 地面 墻面
壓剪粘結強度/MPa ≥
5.0
5.0 10.0
2.0 10.0
浸水后壓剪粘結強度/MPa ≥ 8.0 8.0
熱老化后壓剪粘結強度/MPa ≥ 8.0 8.0
高低溫交變循環壓剪粘結強度≥ - - - -
凍融循環后壓剪粘結強/MPa ≥ 4.0 4.0 8.0 - 8.0
拉剪粘結強度(石材-金屬)/MPa ≥ - - 8.0 - 8.0
沖擊強度/(KJ/m²) ≥ - - 3.0 - 3.0
彎曲彈性模量/MPa ≥ - - 2000 -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