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根據《山東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實施辦法》,經省委、省政府批準,2021年5月11日至5月31日,省第六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以下簡稱督察組)對日照市開展了第二輪生態環境保護督察。7月28日,督察組向日照市委、市政府進行反饋。督察組組長李峰通報督察反饋意見,市委書記張惠主持會議并作表態發言。督察組副組長肖永濤,督察組有關人員,日照市委、市政府有關領導、有關部門和各縣區黨政主要負責同志等參加會議。
督察認為,日照市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取得了積極成效。
堅決扛起生態環境保護政治責任。出臺了飲用水水源地保護條例、大氣污染防治條例、海岸帶保護與利用管理條例等地方法規。日照市河湖長制工作獲國務院督查獎勵,東港區獲批國家生態文明示范區,五蓮縣獲批省級“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實踐創新基地,被確定為首批2個國家生態環境與健康試點地區之一。
加快實施新舊動能轉換。全市“四新”經濟增加值占GDP比重達到28.5%。山東鋼鐵集團日照有限公司成為全省唯一一家環保績效A級的長流程聯合鋼鐵企業。能源消費持續調整,實現農村清潔取暖50782戶,新能源或清潔能源公交車占比84%,出租車占比100%。
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強力推進藍天、碧水、凈土保衛戰及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問題整改,榮獲省委、省政府頒發的“攻堅克難”獎。建成“天地空”一體化大氣環境質量智慧監管平臺。2020年,PM2.5、PM10兩項指標年內同比改善幅度位居全省第一。城市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100%。省控以上重點河流斷面年均濃度全部達標。
日照市高度重視本次督察工作,堅持立行立改、邊督邊改,推動解決了一批群眾身邊的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截至2021年7月19日,督察組交辦的1387件群眾舉報問題已基本辦結,其中責令整改1635家;立案處罰33家,罰款617.8萬元;立案偵查1件,刑事拘留9人,提醒談話2人,問責6人。
督察指出,日照市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雖然取得顯著進展和成效,但對標上級要求和人民期待,仍然存在差距和短板。
一是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推進落實不夠
統籌推進高質量發展不夠有力。“公轉鐵”成效不明顯。嵐山疏港鐵路、坪嵐鐵路擴能改造、山鋼鐵路專用線、嵐山油氣公共管廊、日照港—京博輸油管道、嵐山—莒縣輸油管道等重點工程進展不快。列入省鐵路專用線重點項目的嵐山疏港鐵路工程建設未達序時進度。2020年,嵐山區貨運總量近3億噸,鐵路貨運占比僅為8.1%;區內鐵路專用線的重點工業企業鐵路裝車能力利用率遠低于目標要求。
化工企業轉型升級推進不快。莒縣海右化工園等部分園區環境管理機構不完善,基礎設施不配套。莒縣海右化工園、經開區生物醫藥科技產業園配套的專業污水處理廠尚未投用。嵐山化工產業園基礎設施不配套,油氣公共管廊、中水回用管網、有毒有害氣體預警體系未建成,集中供熱未實現。
海洋生態環境保護仍需加強。日照市海濱省級風景名勝區未編制總體規劃,存在界線不清、管理缺失問題。海水養殖整治工作久拖不決,限養區和養殖區海水養殖底數不清。東港區日照盛隆水產養殖有限公司、經濟開發區沿海路傅疃河大橋養殖場等多家養殖企業治污設施不配套。
礦山開采破壞自然生態。嵐山區德剛礦業公司、同德礦業公司未落實邊開采邊修復,采礦許可到期后仍繼續開采;日照超能石材公司超采40余萬方。莒縣華寶鈦業公司非法回采尾礦庫30余萬方,龍山鎮小北山石子廠、日照市萬豪磚業股份有限公司盜采石料破壞山體。
地下水資源管理缺失。莒縣20多家機制砂石企業、嵐山晟泰化學品運輸有限公司等多家企業私設自備井,違規盜采地下水。東港區、嵐山區、經開區、山海天旅游度假區等沿海陸域海水養殖企業普遍存在盜采地下咸淡水資源。
礦山修復整治不到位。2020年,莒縣歷史遺留廢棄礦山治理任務30個,12個未達序時進度。嵐山區虎山鎮樓子底廢棄采坑地質環境綜合治理項目、東港區南湖鎮尹家河礦區黃泥崖礦山修復項目未達序時進度。
砂石行業監管失控。莒縣大量砂石項目以鉀鈉長石粉的名義規避行業準入限制,2019年至今,莒縣審批機制砂石、鉀鈉長石粉等項目70多個,抽查13家鉀鈉長石粉企業有10家生產機制砂石。嵐山區、五蓮縣、東港區也存在多家非法采砂制砂點,長期違法生產。
督察反饋問題整改不徹底。燃煤小鍋爐未完全淘汰到位,經濟技術開發區、東港區4處點位存在燃煤小鍋爐,現場堆存大量煤炭。
問題盯辦不緊。莒縣沭東污水處理廠長期處理負荷在40%左右,“清水進清水出”問題突出;嵐山區碑廓鎮政府擅自拆除碑廓鎮污水處理廠,造成鎮域污水長期無法有效處置。嵐山區疏港大道揚塵污染嚴重問題沒有明顯改觀。
統籌整治不力。日照市船舶拆解與修造行業污染問題,相關部門及區政府(管委)履職不力,整改工作流于形式。全市7家船舶拆解企業均屬無證拆解,18家船舶拆解與修造企業缺少完備手續,普遍存在環境管理粗放,肆意排污問題。
信訪件整改標準不高。莒縣永興工貿有限公司存在揚塵污染問題,日照寶鑫礦業資源有限公司排污口數量與排污許可證不符。
二是污染防治攻堅戰還存在薄弱環節
VOCs治理亟待提升。嵐山區中海外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等部分石化企業罐區無組織排放整治工作進展緩慢,日照威奕汽車有限公司、日照眾興包裝有限公司、中大體育產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等企業未按要求安裝VOCs在線監測設施。部分涉VOCs企業存在揮發性有機物治理設施運行管理不規范,紫外燈、活性炭等耗材更換不及時,使用臺賬記錄缺失或不全等問題。
港口揚塵“反復治”。日照港口集團嵐山港及周邊其他港口卸貨作業時,霧炮等降塵設施未運行,廠區物料撒落,道路粉塵較多,港口環保基礎設施不完善。
“自流黑”屢禁不絕。莒縣玉成礦業有限公司、戶部嶺水庫東北礦坑、碁山鎮東毛莊村東側等10余處存在自備加油罐或流動加油車。
水環境質量亟待改善。2020年,日照市國控斷面月度超標5次,省控斷面月度超標3次,市控及以上河流斷面超標48次。4月份,國控日照嵐山繡針河潘莊二村斷面是全省三個劣V類斷面之一。
污水收集不到位。莒縣城區尚有合流制管網13公里、老舊小區43個未進行改造;五蓮縣城區尚有合流制管網15.6公里、老舊小區67個未進行改造。日照港集團石臼港區雨污分流不徹底,生活污水收集處理設施不完善。
危險廢物管理不到位。東港區日照韓和工貿有限公司危險廢物暫存間鋁灰等危險廢物包裝不嚴,車間地面鋁灰散落。莒縣華寶鈦業有限公司廢機油桶露天存放,油污滲漏污染土壤。山東圣運化工有限公司停產后生產廢水長期貯存,處置不力。日照市7家船舶拆解企業多年來產生的廢機油等危險廢物去向不明。
飛灰填埋管控不力。五蓮縣新能環保發電有限公司未按照環評要求配套建設飛灰填埋區,自2018年12月投產以來,產生飛灰約1.4萬噸,長期將1萬余噸飛灰違規暫存在五蓮垃圾填埋場和廠區暫存庫內。
三是一些突出生態環境問題亟待解決
部分小企業集群監管缺失。莒縣碁山鎮22家鈦鐵選礦企業,其中21家手續不全,普遍存在治污設施簡陋或無治污設施、廢水直排環境、危險廢物管理混亂、嚴重破壞生態等問題。小店鎮石材產業園存在多家手續不全或者沒有手續企業。劉官莊鎮塑料加工企業多采用“UV光解+低溫等離子+活性炭”等簡易治污工藝,無組織排放量較大。嵐山區中樓鎮橡膠行業企業存在廢氣收集效率較差、處理設施簡陋、危險廢物管理混亂等問題。
企業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日照鑄福實業有限公司叉車鑄鐵件及噴漆生產線未批先建、未驗先投。高新區日照佰慶機動車回收拆解有限公司污水處理站、油水分離器長期不正常運行。五蓮縣環優無害化處理廠等6家企業廢氣治理設施不配套或治理效果不好。莒縣板紙廠、日照新博木業有限公司等涉水排放企業,環境違法問題較多。嵐山區圣公山路污水處理廠項目未批先建、未驗先投。
督察要求,日照市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堅決扛起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的政治責任,以督察整改倒逼責任落實,加快新舊動能轉換,協同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和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要堅持問題導向,舉一反三,科學制定整改方案,逐項細化整改措施。要立足常態長效、科學統籌謀劃,堅持系統治理,堅決防止簡單粗暴、敷衍應對做法。對失職失責問題,要責成有關部門進一步深入調查,厘清責任,嚴肅、精準、有效問責。對需要開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或需要提起公益訴訟的,按有關規定辦理。
督察強調,日照市委、市政府應根據督察反饋意見,抓緊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個工作日內報送省委、省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實情況要按照有關規定向社會公開。
督察組還對發現的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進行了梳理,已按有關規定移交日照市委、市政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