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鄉縣某石材公司主動繳清了17萬元處罰款項,至此,歷時近3個月的一起行政復議案成功調解結案,這在西鄉縣乃至漢中市屬首例。
該石材公司系一家石材加工及銷售企業,法定代表人為譚某,2021年1月,譚某與外地來縣經商人員柯某簽訂了《廠房及設備租賃合同》,由柯某在租賃期間獲得該廠區的實際經營權。同年6月,漢中市生態環境局西鄉分局在檢查中發現,該公司將石材加工中產生的廢水傾倒在工廠未采取防滲漏措施的土坑內,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條之規定,經綜合裁量后,對其處以20萬元罰款。
由于受疫情影響,近年來經濟下行壓力增大,小微企業生產經營面臨巨大挑戰,柯某剛入行石材加工不足半年,面對高額罰款感到難以承受,即向西鄉縣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辦案人員在對案件進行初步研判后即赴現場進行調查,及時了解違法現場情況,聽取石材公司負責人意見,在仔細研究案件并確認行政處罰合法性的前提下,本著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實質性化解行政爭議的原則,主動與縣檢察院溝通,擬定了行政復議調解方案。
經多方溝通協調,西鄉縣司法局組織召開了行政復議調解座談會,案件申請人、被申請人代表參加,西鄉縣人民檢察院應邀列席會議。會上各方在尊重案件違法事實的前提下,就罰款數額確定充分發表了意見,最終各方均認可17萬元罰款額度,縣司法局當場制作了《行政復議調解書》,并送達當事人簽字確認,后經石材公司繳清罰款圓滿結案。
來源:西鄉縣人民政府網站
ps:西鄉黑石材產地陜西漢中市西鄉縣。材質好,可做墓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