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隨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委托,隨州市國土資源交易中心 以網上掛牌方式公開出讓湖北省隨縣董家莊礦區飾面用花崗巖礦采礦權 , 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擬出讓采礦權基本情況
(一)采礦 權 名稱:湖北省隨縣董家莊礦區飾面用花崗巖礦
(二)出讓編號:隨礦網掛 〔 2022 〕 0 1 號
(三)地理位置:隨縣萬和鎮車店村
(四)開采礦種: 飾面用花崗巖
(五)資源儲量:飾面用花崗巖礦資源量礦石量 2002 萬立方米 / 荒料量 611 萬立方米(其中控制資源量 1173 萬立方米 / 荒料量 358 萬立方米,推斷資源量 829 萬立方米 / 荒料量 253 萬立方米);礦區內可作建筑砂石料綜合回收利用的尾礦尾渣及風化層剝離量 5888.4 萬噸。
(六)出讓年限: 19.1 年(含基建期 1.5 年)
(七)生產規模: 30 萬立方米 / 年(荒料)、 306.4 萬噸 / 年(綜合利用)
(八)開采范圍:礦區面積 0.3909 平方公里;開采標高: +584 米至 +350 米。拐點坐標( 2000 國家大地坐標系)如下:
二、出讓方式
本采礦權掛牌出讓,采取網上申請、網上報價和網上競價的方式進行 。
三、競買申請人資格要求
(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且符合國家規定采礦權申請人資質條件的獨立企業法人。不接受自然人或企業聯合報名。
(二)企業法人以及企業法定代表人無嚴重失信行為,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及自然資源部礦業權公示系統嚴重違法名單。
(三)為實現節約能源資源、保護生態環境等社會公共利益,競買人須在隨縣境內具備與其年開采量有一定比例(不低于 75% )匹配的生產加工能力及場地(該措施已適用《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實施細則》(國市監反壟規〔 2021 〕 2 號)例外規定)。
四、掛牌起始價和增價幅度
(一)本采礦權出讓起始價為人民幣壹億玖仟陸佰捌拾肆萬陸仟陸佰元整(小寫:人民幣 19684.66 萬元)。
(二)報價及限時競價的增價幅度為人民幣 100 萬元或 100 萬元的整數倍。
五、掛牌出讓文件獲取
本采礦權掛牌出讓在湖北省公共資源拍賣交易網礦業權網上交易系統( http://www.hbggzypm.cn ,以下簡稱交易系統)上進行,意向競買人可登錄該系統瀏覽、下載掛牌出讓相關文件。
六、競買申請
(一)意向競買人在網上參加競買活動前,須辦理數字證書 ukey ,憑數字證書 ukey 登錄交易系統提交報名申請、上傳競買資質審查材料和參加競買。
(二)數字證書 ukey 辦理及相關驅動的下載、操作使用說明、報價規則請參閱交易系統的 “ 交易指南 ” 及 “ 政策法規 ” 中《湖北省公共資源拍賣交易網礦業權網上掛牌出讓交易規則(試行)》。
(三)資質審查材料的遞交上傳請參閱競買須知。
(四)本礦業權競買不需要繳納保證金,但競買人在資質材料審核通過后仍需在線申請競買子賬戶,否則不能進入競價大廳進行競買出價,若由于未進行此項操作而造成無法競買的后果由競買人承擔。
七、相關時間規定
(一)公告時間: 20 個工作日, 2022 年 0 4 月 14 日 —2022 年 0 5 月 12 日。
(二)提交資質材料截止時間: 2022 年 05 月 1 3 日 16 時。
(三)網上掛牌時間: 10 個工作日, 2022 年 0 5 月 13 日 9 時 —2022 年 0 5 月 26 日 9 時。
(四)如該采礦權在掛牌截止前5分鐘內有人報價的,系統將自動進入限時競價程序,限時競價不受掛牌截止時間限制。
八、重要事項要求
(一)原礦業權主體滅失遺留固定資產凈殘值部分價值款(已經第三方機構評估并由隨縣土地收儲中心進行預收儲)和礦山設立前期勘查設計評估等費用作為退出礦業權主體補償及出讓成本另行計算,不在掛牌的起始價范圍內。競得人須在簽訂出讓合同前規定時間內以轉賬方式將退出礦業權主體補償及出讓成本分別繳存至隨縣財政局有關賬戶,由隨縣土地收儲中心具體辦理,向競得人出具相關憑證,競得人憑相關憑證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礦區范圍內原礦業權主體滅失遺留的固定資產的凈殘值部分評估價值款為 3342.68 萬元;采礦權設立的前期勘查設計評估等費用為 245 萬元。
(二)采礦權出讓后涉及有關安全生產、土地(林地)使用 、水土保持、環保、道路等相關事宜,由采礦權競得人按照應急管理、自然資源、林業、水利、環保、交通等相關部門的有關規定和程序辦理,并按照相關部門要求開工建設。未完善相關部門手續不能正常開工,以及因礦山建設和生產經營等活動造成群眾矛盾等導致的損失,由競得人自行承擔。
(三)競得人在建設和開采過程中,應承擔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地質災害防治、環境保護要求等對特定采礦加工方法進行合理限制的風險。必須按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與生態復綠方案》及礦山開采設計等進行規范開采,并按照綠色礦山建設標準和要求,積極實施綠色礦山建設。
(四)競得人須配套建設與采礦權相匹配的固廢綜合利用項目,將開采加工過程中形成的尾礦尾渣、鋸泥等進行綜合利用,確保在生產環節做到 “ 吃干榨盡 ” ,消除最大的生態環境污染來源,實現資源利用的最大化。對綜合利用不力造成生態環境、安全生產等公共利益問題,進而影響正常開采加工的,由競得人(采礦權人)自負其責。
(五)本次掛牌出讓為 “ 凈礦 ” 出讓,對開采可能涉及的土地、房屋、山林、青苗、墳墓、道路等問題的補償已制定了 “ 凈礦 ” 處置方案并公示無異議,采礦權出讓后所涉及上述補償等相關事宜,由競得人按照 “ 凈礦 ” 處置方案辦理。
(六)采礦權出讓有效期內,因國家政策調整等原因需關閉礦山的,采礦權人應按照相關規定關閉礦山,并向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采礦權注銷登記。
九、競買違約違規責任
競買人在參加競買活動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競買人違約違規,出讓人有權單方面視實際情況宣布競買資格無效、不予簽訂成交確認書或解除成交確認書、不予退還競得人已支付費用、由競得人承擔出讓成交價 20% 的經濟賠償、視競得人放棄競得采礦權、取消競得結果、五年內禁止競得人參與隨州境內礦權交易。
(一)競買人提供虛假文件或者隱瞞事實參與競買的;
(二)競得人逾期不簽訂或者拒絕簽訂礦業權成交確認書的;
(三)競得人未按約定的時間繳清相關費用的;
(四)競得人逾期不簽訂或者拒絕簽訂出讓合同的;
(五)其他依法應當認定為違約行為的情形。
十、出讓風險提示
(一)由于地質條件的復雜性和勘查工作的局限性,出讓采礦權礦區范圍內的資源儲量與實際資源儲量可能存在差異,由競得人自行承擔該風險,出讓方不承擔該風險責任。
(二)礦業投資屬于風險投資,不可預見的自然因素變化和政策法規變化等不可抗力因素可能對礦山開采帶來影響。
(三)競得人在生產經營活動中,涉及相關矛盾糾紛由競得人自行負責。
十一、其他事宜
(一)本次出讓活動不組織現場踏勘,意向競買人可自行向當地政府、村組和自然資源部門及相關網站咨詢了解相關情況。
(二)意向競買申請人提交申請之前,應當仔細閱讀公告和競買須知等出讓文件。對出讓文件有疑問的,應在掛牌開始日 5 天前以書面形式向隨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提出。
(三)出讓文件如有變更,將發布變更或補充公告。
(四)出讓文件未盡事宜,按法律法規政策等有關規定處理。
(五)競買申請書一經提交,即視同競買人對出讓文件和礦業權現狀無異議,全面認可采礦權現狀及出讓文件內容,并自愿承擔有關責任和全部風險。
咨詢電話: 0722-3315103 隨州市國土資源交易中心
0722-3316056 隨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隨州市國土資源交易中心
2022 年 0 4 月 14 日
來源:隨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