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山東省是我國石材礦業大省,裝飾石材資源儲量和年開采量位居全國前列,為石材加工提供了資源保障。但是目前大部分礦山規模偏小,開采不規范,廢石亂堆亂放現象嚴重,綜合利用程度低,生態破壞嚴重,恢復治理不及時,嚴重制約了石材礦業的發展。因此,要推進綠色礦山建設,進行資源及礦山整合,解決發展與生態環境保護的矛盾,實現可持續發展
一、石材礦山發展現狀
(1) 石材資源現狀
山東省是石材資源大省,擁有豐富的石材資源,全省50多個縣市分布有石材資源,石材品種約160種,其中花崗石125種、大理石37種。具有品種多、儲量大、品質優、分布廣等特點,儲量和品種在全國位列前茅。已發現的石材品種豐富,花崗石紅色系列有將軍紅、石島紅、五蓮紅、櫻花紅、柳埠紅、齊魯紅、沂水紅、文登紅、魯青紅等;白色系列有文登白、平度白、芝麻白等;黑色系列有濟南青、萊蕪黑、藍寶星、乳山青、章丘黑等;綠色系列有孔雀綠、芙蓉綠等;灰色系列有嶗山灰、魯灰、乳山灰等;花色系列有珍珠花、五蓮花、蓬萊花、乳山花、泰山花、銹石等。大理石白色系列有雪花白等;綠色系列有萊陽綠、棲霞綠等。截至2016年底,查明礦石量5.60億m3;保有礦石量5.48億m3。預測花崗石資源量280多億m3,大理石資源量30多億m3。目前已形成了招遠-萊州、魯東南、乳山-榮成、濟南、泰安、嘉祥等6大石材基地。
(2) 礦業權設置現狀
山東省第二輪礦產資源總體規劃將飾面用石材礦列為限制勘查礦種。小型規模石材礦山一般由市地國土資源部門頒發采礦許可證,礦產資源勘查主要以檢測和資源儲量核實為主,不設置探礦權,因此探礦權設置較少。由于歷史原因石材礦采礦權設置較多,經幾輪礦產資源開發整合,礦山數量已大幅壓減。截至2016年底,全省設置飾面石材礦采礦權254個。
(3) 石材礦山開采現狀
2016年全省年產花崗巖、大理石、砂巖、板巖石材荒料800余萬m3,礦山生產規模大部分處于年產荒料2~10萬m3,少數達到年產荒料20萬m3以上,處于全國領先水平。石材礦山整治整頓工作逐漸推進,五蓮、萊州、榮成、平邑、嘉祥、泗水、招遠、汶上等石材產區,關閉亂采濫挖、浪費資源、污染環境的石材小礦山,大力推進綠色礦山建設。隨著我國石材開采加工機械制造業的不斷進步,礦山開采工藝技術得到顯著提升,機械化水平越來越高。采用自上而下、水平臺階式開采方法,剝離采用液壓碎石錘,開采采用機械鋸切開采法(軌道輪鋸+金剛石串珠繩鋸)。全鋸開采工藝、專業機械設備得到廣泛應用,鋸切法工藝應用達到90%以上,荒料率達到18%~60%。力保荒料塊度大、完整、出材率高的要求,最大限度降低人為破壞造成的資源浪費。生態、綠色發展理念開始貫徹與落實。
(4) 石材資源綜合利用現狀
全省石材礦山在資源節約、環境保護和資源綜合利用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目前廢石的綜合利用率約50%~100%,石材資源的綜合利用率不斷提高,實現循環經濟發展。
(5) 石材礦山安全生產現狀
全省石材礦山經過多年的礦山生產,建立起了以生產經營單位負責、職工參與、政府監管、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的安全生產機制,提高了安全生產水平。各礦山均編制有《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安全預評價》及《礦山安全設施設計》,對礦山開拓開采方式、首采地段、道路及運輸方式、工業場地布置、廢石堆放及綜合利用、環境保護、礦山安全設施及措施要求等進行規劃設計。各礦山設立了安全管理機構,配備了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建立了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培訓考核制度,明確了安全責任。各礦山還進行了《竣工驗收(現狀)安全評價》,為安全生產提供了保障。
(6) 石材礦山地質環境現狀
全省石材礦山經過30多年發展。最初的民采使用炸藥爆破,資源損失和山體破壞嚴重,成荒率低,安全隱患大,廢石亂扔亂棄,環境污染異常嚴重。自2005年全省建立了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保證金制度,各礦山編制《礦山地質環境恢復與治理方案》,遵守“邊開采邊治理、誰破壞誰治理”的原則,逐步形成了環境保護意識,使地質環境恢復治理效果明顯提高
二、持續發展幾個亟待解決的問題
(1) 采礦權設置、布局不合理
全省經過幾輪礦產資源開發整合,石材礦山數量大幅壓減,但仍然存在數量多、規模小、布局不合理等問題。由于石材礦產地質工作程度相對較低,大部分縣區普遍缺少對石材資源總體情況的調查評價與勘查,資源狀況不清、缺少開發利用專項規劃、開發利用布局前瞻性不夠,造成采礦權設置和礦山布局不合理。
1.礦山數量多,結構不合理。石材礦山254個,占全省各類礦山總數的12.49%。大型礦山3個,中型礦山3個,大中型礦山比例僅占2.36%,和全省大中型礦山30%的比例相比,石材礦山集中度低。
2.采礦權布局不合理。同一個礦區,甚至同一座山,設置多個采礦權。采坑遍地,采礦權之間留設的安全礦柱,造成了資源的浪費,開采后留下諸多“隔墻”,不能相互貫通,嚴重破壞了地質地貌景觀,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并為今后的大面積環境冶理、土地復墾帶來了一定的難度。
3.采礦權劃定的礦區范圍較小,核發的有效期限較短,造成采礦權人缺少長遠觀念。同時為了多采礦石,往往不按照礦山資源開發利用方案進行開采,不按規定留設安全平臺和清掃平臺,形成陡立的邊幫,安全隱患大,環境治理恢復難度加大。
4.小型礦山多,礦山之間無序競爭,制約了石材礦山的可持續性發展。
(2) 不按開發利用方案和安全設施設計組織開采
1.部分礦山范圍小,工作面寬度受限,不按規定留設安全平臺和清掃平臺,有的采用“一面墻”式開采,臺階坡面角近直立,終了邊坡角嚴重超規范要求,形成較嚴重的安全隱患,極易引起崩塌、邊坡滑坡、高處墜落、物體打擊等安全事故。
2.大部分礦山欠剝離現象較嚴重,開采區域局限,難以延深,造成資源浪費并帶來安全隱患。
3.不按設計要求進行道路建設,大部分礦山道路路面較窄、路面質量較差,縱坡嚴重超標,道路兩側無路肩及擋車設施,存在嚴重安全隱患。
4.礦山剝離廢棄物及生產產生的廢石大部分就近堆存,工作面上方遺留有大塊浮石,存在嚴重安全隱患。有的剝離廢棄物存放于山溝和沖溝中,洪水期遇山洪暴發,存在引發泥(渣)石流的危險。
5.有的開發利用方案回避危害因素,不考慮采礦證外設計開采范圍之上已經嚴重超標的實際邊坡角,依然從邊坡底部開始設計開采臺段,埋下了安全隱患。
(3) 綜合利用程度低
目前全省石材礦山每年產生的廢石數量十分驚人,礦山廢石包括剝離量和不成荒料的礦石量。石材荒料率一般在18%~60%,照此計算,每生產1萬m3荒料,就要排放0.67~4.56萬m3廢石。目前廢石的綜合利用率約50%~100%,主要綜合利用于加工建筑骨料、鋪墊道路、填海等,剩余0~50%需堆存于礦山廢石場,綜合利用程度低,影響生態地質環境,且有安全隱患。
(4) 礦山生態環境意識淡薄、生態地質環境破壞嚴重
對礦產資源保護和合理利用認識不足,認為礦產資源取之不盡、用之不竭,對其隨意揮霍破壞。石材礦山一般為露天開采,個別礦山只采好礦,使山體和植被遭受破壞。廢石隨意堆放,占壓山地或農田。污水排放前不處理,使河流遭受石粉污染而混濁。廢石堆遭遇強暴雨極易形成泥(渣)石流,具有地質災害隱患。閉坑或關閉礦山之間的邊界礦柱閑置,浪費了資源。有的礦山不重視或沒有能力進行生態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造成了生態環境的破壞。
(5) 安全隱患突出
全省飾面石材礦開采已近30年,由于歷史原因,初期以民采為主,采礦不規范;后期有的礦山范圍小,開采時間短,急功近利,不留設安全平臺和清掃平臺,為“一面墻式”開采,形成高陡邊幫,開采深度近百米,邊坡陡立,存在崩塌等嚴重的安全隱患;有的礦山廢石堆放在采坑附近,極易發生落石事故;有的礦山道路既窄又陡,運輸存在極大隱患;少數大理石礦山在礦層傾斜方向開采,極易造成滑坡、崩塌事故。企業不重視安全生產,認為只要不出事故,就是安全生產,不能從源頭上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然,石材礦山安全隱患突出,安全生產形勢較為嚴峻。
(6) 部分地區簡單地以生態環境保護為名,整體關停石材礦山
部分地區簡單地以生態環境保護為名,采取整體關停方式,對石材礦業產生了極大影響,甚至威脅到整個石材行業的生存。
(7) 產品無序競爭、市場環境惡化
山山東全省石材產品除個別品種為高檔產品外,其余均為一般產品,礦山數量多,低價競爭的行為較為普遍,致使整個行業盈利能力弱,制約著行業的健康發展。隨著我國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石材產品的需求將進一步減少,高端市場面臨國外高檔石材產品和相鄰省份的激烈競爭,將壓低中低檔石材產品的市場份額,對我省石材市場帶來了較大壓力。
三、石材礦山發展對策建議
(1) 建立綠色石材礦山評價體系,促進可持續發展
經經濟發展離不開礦產資源的有力支撐,而礦產資源開發又不可避免的對生態環境造成擾動。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把綠色發展作為五大發展理念之一,強調必須堅持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基本國策。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堅持生態保護優先原則,在淘汰破壞生態環境礦山的同時,還要為綠色發展提供空間。采出金山銀山,留下綠水青山。面對資源環境瓶頸制約,必須堅持“在保護中發展、在發展中保護”的基本方針。絕不能以犧牲資源環境為代價換取一時的經濟發展!
建議石材礦山實行規模總量控制,嚴格管理,高標準、高起點建設石材礦山,打造規模化、現代化石材礦山生產基地。礦山的環境治理費用納入了生產成本,按要求設立礦山環境治理恢復基金專戶,開采過程中及時對生態環境進行修復治理。并將未來閉坑礦山進行土地復墾、綠地、地質公園、礦山遺跡公園、旅游景點、水庫(湖泊)等綠色生態規劃及建設。開展石材礦業綠色發展示范區建設,建成一批石材綠色礦山,保證石材礦山持續、健康發展。
山東省石材行業協會團體標準《山東省裝飾石材綠色礦山建設規范》(T/SSBZ 001—2017)已發布實施。圍繞著綠色礦山建設目標,建立了石材綠色礦山評價體系,定量評估石材礦業在開發、生產、綜合利用中是否合理利用資源,是否對環境造成了破壞,是否循環利用和可持續發展,全面推進石材礦山綠色發展。
(2) 摸清資源家底,開展可持續發展戰略專項研究
作為石材資源大省,歷經幾十年的調查、勘查,基本摸清了主要石材資源的賦存情況、地質特征及資源儲量。但在環境準入、規劃準入條件日益嚴格和國外、省外優質石材沖擊的情況下,如何發展全省石材礦業,確保其整體健康發展,是一個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
建建議開展全省重要石材產地、重要石材品種的資源基礎調查工作,摸清不同縣市各類石材資源,同時兼顧其余不同類型石材、新特色石材資源的發現。通過調查,大致查明不同類型石材的品種、資源儲量、成荒成材條件、開發利用條件、運輸條件、開發成本等情況,編制全省及重要石材產地石材資源調查報告。以省礦產資源總體規劃為依據,以石材資源調查報告為基礎開展全省及重要石材產地石材礦業可持續發展戰略專項研究,總量調控、突出地域優勢,打造各具特色、同步發展的石材礦業新局面。
(3) 合理規劃礦山布局,全面提高規模水平
根據全省石材礦產資源調查報告,進行頂層設計,進行石材礦產資源總體規劃。加大礦產資源整合力度,設置石材礦產開發基地,劃定開采礦區,減少礦山數量,實行資源的集約化和規模化,為石材礦山的整頓和發展及綠色礦山的建設奠定基礎。嚴禁一個礦體多個開采主體、大礦小開,以及一個采礦許可證多個獨立生產系統等無序開采。通過礦權整合,促進石材礦山的規范化、規模化開采和提高礦產資源綜合利用率,對市場價格起到穩定和提升的作用。
目前有的地區把生態環境保護和經濟發展對立起來,簡單地以生態環境保護為名把所有石材企業都關閉,嚴重地威脅到整個石材行業的生存。國家正積極推進綠色礦山、和諧礦區建設,要求礦山實現礦產資源集約利用和綠色發展為核心,做到開采方式科學、生產工藝先進、企業管理規范、礦區生態環保、礦區社會和諧,努力達到資源開采與生態環境保護共贏的局面。
提高礦業權準入門檻,從規模、技術、裝備、安全、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等方面提出準入條件。對于新設立的礦區邀請有實力的企業加入,按高起點、高標準進行建設。對于已有礦山加大整治力度,按照“達標保留一批、改造升級一批、整合重組一批、淘汰關閉一批”的原則進行整合和治理。對規模小、環境污染嚴重、不符合安全生產要求,對缺乏技術、人才、資金及無能力整改隱患的礦山,對受采空區高陡邊坡威脅嚴重的礦山,依法予以關閉淘汰,明確石材礦山退出機制。對資源接近枯竭的礦山,盡快關閉退出。
(4) 加大科技創新投入,推廣先進技術,提高開采技術水平
在全省范圍內強力推廣先進技術,采用機械鋸切開采法(軌道輪鋸+金剛石串珠繩鋸)開采技術,成材率和生產效率有了很大提高,降低了生產成本,爆破揚塵等污染現象也將不復存在,安全生產條件、作業環境得到明顯改善,會產生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促進礦山與大專院校和科研院所開展合作,加大對資源綜合利用水平、清潔生產、節能環保等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的研究力度。
(5) 邊開采、邊治理,采治有機結合,提高綜合利用水平
建設礦山運輸綠色通道,礦區主要運輸道路實現硬化,并通過灑水降塵改善運輸環境。通過綜合利用進行礦山治理,將開采產生的廢石加工成建筑用石料、景觀石、肖像石等產品。將剝離產生的廢渣、廢土等分類集中堆放,集中處理,用于回填造田或回填綠化,將礦山廢料“用凈榨干”,有效地減少廢石占地面積。終了邊坡治理率應達到100%,通過邊開采、邊復墾進行礦山治理。按照環境治理及土地復墾方案,將廢棄礦坑用礦渣填埋一定高度后,再覆蓋60cm厚的土壤,建設成林地或高標準農田,實現邊開采、邊綠化,綠化覆蓋率達到可綠化面積的100%。
依據生態文明和綠色礦山發展規劃方案,圍繞著綠色礦山建設標準,打造高新技術礦山,降低廢品率,提高成材率。建設石料破碎、人工石加工和花崗石鋸泥分離系統,對石材剝離、開發、加工中所產生的廢石、邊角料、廢渣粉以及表土等進行綜合利用,力爭達到廢石零排放,不毀損周圍土地,變廢為寶、變害為利,美化環境,走“荒料+石材加工+廢渣回收利用”循環經濟發展之路,礦山固體廢棄物妥善處置率100%。廢石場運行期間,應分期、分區實施綠化或復墾。廢石場關閉時,應編制廢石場關閉報告。廢石場關閉后,應進行安全處理與綠化或復墾。
(6) 打造平安礦山
認真做好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案及安全設施設計,實行自上而下分水平臺階式開采,生產、終了臺階主要參數(臺階數量、高度、平臺寬度及坡面角等)符合開發利用方案或及設計方案。嚴格按照設計方案施工,進行采礦工作面、礦山道路和廢石場建設,規范化開采,徹底解決廢石亂堆亂放和污染環境問題,消除安全和地質災害隱患,確保礦山安全生產。
(7) 加快“走出去”步伐
開拓“一帶一路”沿線市場,整合國內外石材產品資源,引導山東石材向國際化發展,打造外向型、國際化的石材產業格局。積極參與到國外礦山資源的勘探開采合作中,實現對境外礦山資源的戰略控制,降低進口石材產品成本。
(8) 合理劃定的礦區范圍,延長采礦許可證有效期限
《礦產資源開采登記管理辦法》規定,采礦許可證有效期限根據其開采規模最長為10~30年,目前地市級發放的飾面石材礦山采礦許可證,大多有效期限為3~5年,采礦權礦區面積、資源儲量、開采規模較小。使得礦山每年花費大量時間和精力,疲于辦理有關手續,無暇顧及礦山長遠發展,無心亦無力投資進行礦山升級改造,影響了石材礦業的發展及生態環境,應合理延長采礦許可證有效期限。
四、參考文獻
[1] 山東省裝飾石材綠色礦山建設規范T/SSBZ 001—2017
[2] 原明考. 山東省天然飾面石材花崗石和大理石地質特征及其分類. 山東國土資源, 2017,33(3)
[3] 李光明 周克繼 郭寶奎 李波 簡榮 推進石材綠色礦山建設,實現行業可持續發展
[4] 國土資源部 財政部 環境保護部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關于加快建設綠色礦山的實施意見(國土資規〔2017〕4號)
原創簡榮 趙常偉。首發《石材》雜志2018年8期
簡榮:山東省建筑材料工業設計研究院高級工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