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關稅實施方案》已經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第二次全體會議審議通過,并報國務院批準,自2014年1月1日起實施。該方案明確,2014年將對以下
石材(
大理石、
花崗巖、
砂巖)執行0%的進口商品暫定稅率。
“原狀或粗加修正的大理石”進口稅率為0%
“矩形大理石及石灰華”進口稅率為0%
“其他石灰質碑用或建筑用石;蠟石,不論是否粗加修整或切割成矩形板塊”進口稅率為0%
“原狀或粗加修正的花崗石”進口稅率為0%
“矩形或正方形的花崗巖”進口稅率為0%
“原狀或粗加修正的砂巖” 進口稅率為0%
“其他碑用或建筑用石”進口稅率為0%
附表3.進口商品暫定稅率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