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在廠房內調查取證。

江北區中信大廈11樓有一家石材公司,名叫寬甸全宇石材加工有限公司重慶分公司。那里的一些加工品基本不對外出售,而是“投資贈送”,而且投資的回報是月息4%。不過,在我市400多人投資后,公司卻消失了。昨天,江北警方通報,李某、明某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已經歸案,案件已移交司法。
高額利息為誘餌
大媽被騙300多萬
59歲的王大媽是于2013年7月開始接觸這家公司的。在她印象中,這家公司有實力,還組織包括她在內的“投資大戶”外出考察、旅游,而且這里的一些石材產品不賣,只能是投資贈送。
王大媽先后15次向這家公司投資了388萬元,她也曾得到過10萬元的返利。不過,從去年7月開始,這家公司就“人去樓空”了。先后有不少投資者,向江北公安分局經偵支隊報案。
江北警方調查發現,寬甸全宇石材加工有限公司由李某于2012年6月在遼寧省寬甸縣注冊成立,從事石材加工業務。為了吸收群眾資金用于所謂的擴大生產,于2012年8月聘請明某作為重慶分公司負責人,組建團隊以石材加工、購買礦山等名義向社會群眾宣傳。
同時,該公司通過重慶分公司和投資人簽訂《借款協議》,以月息4%的高額利息為誘餌,承諾按月返息,6-12個月還本的方式吸收群眾資金。明某的提成費用是吸收存款的30%,案發之后,兩人均下落不明,群眾的投資款也未返還。
4省市設立分公司
“非吸”額超1億
根據司法鑒定報告顯示,李某在我市累計吸收資金3000余萬元,涉及我市各區投資人441人,截至目前還有2000余萬元群眾投資款沒有退還。明某從中獲利300余萬元用于個人揮霍。
通過偵查,去年8月,江北警方在重慶江北機場將犯罪嫌疑人明某抓獲。今年6月2日,李某在遼寧寬甸落網。
李某交代,為了吸收群眾投資,他先后在重慶、上海、福州、紹興成立分公司,均以高于銀行利息的方式非法吸收群眾投資,采用拆東墻補西墻的方式來歸還投資人的利息和本金。
而根據警方的統計,李某名下的公司共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金額超過1億元,李某落網后,福州的投資者李大爺也曾專程趕到重慶向江北警方道謝。
目前,明某已經被重慶市江北區人民法院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而李某也已經被江北區檢察院批準逮捕。
警方提醒>
遠離“非吸”,警惕三大誘惑
1.利息沒有超過國家同期貸款利息的4倍。
注解:國家規定只有取得國家金融許可的機構才可以面向社會不特定群眾吸收資金,否則都屬于非法行為,和是否超過利息4倍無關。
2.公司取得了工商機關的登記,屬于合法企業。
注解:工商登記只是確認申請人從事市場經營活動的資格,該公司是否可以進行面向社會的融資行為,還要看是否取得國家金融許可機構頒發的金融許可證明。
3.工商登記上的注冊資金很多。
注解:我國從2014年4月開始,對除金融、證券、基金、保險、典當、小貸、直銷、勞務派遣等之外的企業實行注冊資金認繳制,在此之后的工商登記上的注冊資金屬于在一定時期內認繳金額,不系實際注冊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