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浮市人才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印發通知,要求各地結合實際認真做好組織實施《云浮市石材產業高層次人才引育工程實施辦法》(試行)。這是云浮市貫徹落實省“揚帆計劃”人才工程項目的重要舉措,目的是加快推進云浮市石材產業高層次人才引育工程的實施,進一步優化石材產業人才引育環境,為石材產業轉型升級提供人才智力支撐。
據了解,《實施辦法》所稱的石材產業高層次人才參照《云浮市培養引進高層次人才實施辦法》(云辦發〔2012〕44號)第四條的八類高層次人才標準認定,且同時必須是在我市轄區內合法登記注冊的石材產業企事業單位從業人員。符合條件的單位或個人可以申請專項扶持資金。《實施辦法》明確了資助項目、對象和標準。扶持資金的使用范圍:對石材產業研發機構建設單位進行資助;對引育的高層次人才進行資助;扶持人才培養平臺建設及維護;對人才研發成果實行獎勵等。
具備條件的石材產業企事業單位,可享受以下扶持政策:一是鼓勵有條件的企事業單位和科研機構建立省級以上(含省級)工程(技術)中心、重點實驗室、創新實踐基地等,重點推進新型石材產品、人造石材產品、石材機械制造的發展,一次性給予20萬元配套建設資金。二是鼓勵和支持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開展“產學研”合作,重點攻克異形石材切割、人造石定性規模化生產工藝、石材數控加工及行業信息化、石材廢棄物處理、玉石雕刻與制作工藝等技術,且獲得省級以上石材產業類科技計劃項目的,一次性給予5萬元啟動經費資助。
具備條件的石材產業高層次人才,可享受以下扶持政策:一是項目實施期間,晉升石材產業副高技術職稱的,獎勵3萬元;晉升石材產業正高職稱的,獎勵5萬元;獲得石材產業技師、高級技師職業技能等級的,分別獎勵1萬元、3萬元。二是以聘請、合作等方式短期柔性引進用于研發人造石、薄板、超薄板、加氣混凝土砌塊等資源節約型新產品或自動化智能化石材機械新設備的高層次人才,在我市工作期間可按高層次人才類別享受1000-20000元的月工作津貼。三是項目實施期間,引進的從事石材產品研發、石材機械制造、石材廢渣循環利用、石材工藝創作、石材工藝雕刻、石材及石材機械檢驗檢測、石材科技標準等工作,并與用人單位簽訂5年服務合同的高層次人才,合同期間享受高層次人才逐年發放的住房補助、生活津貼等待遇。
此外,還明確了開展石材產業人才培養活動可享受的扶持政策;對石材產業人才研發成果激勵扶持政策。如鼓勵企事業單位建立石材工藝技能大師工作室,并通過省有關部門驗收、認定的,給予10萬元的一次性資助。對在讀石材產業特色班的學生,給予一次性1000元/人的培訓補助。對“省名牌產品”或“省著名商標”獲得者所在企業給予一次性10萬元扶持,對國家“馳名商標”獲得者所在企業給予一次性30萬元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