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伐林木時,少批多伐,造成濫伐林木;未經審批就開始采石材……這些都是違法的。近日,“少批多伐”的農民被判刑和處罰金,而非法采石行為則被國土部門制止。
近日,浙江省慶元縣國土局黃田國土所在巡查過程中,在該鎮仙莊村嶺坤公路旁發現一起非法采石行為。經現場查證,該挖山采石行為未經有關部門批準且未辦理許可證,屬違法行為。
隨后,黃田國土所工作人員出面制止,并向局領導、鎮分管領導以及局執法大隊匯報有關情況,對違法現場進行縝密的勘察取證,當場下達《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有效制止了非法采石違法行為的進行。事后,工作人員向施工方及當事人宣傳礦產資源管理法律法規。
未批先采石材違法,少批多伐樹木同樣是違法。2013年,陳某在辦理了少量杉木采伐許可證后,雇工到其山場采伐林木。因未按林木采伐許可證規定樹種、數量采伐林木,扣除有效的采伐許可數量后,仍造成濫伐林木30.0764立方米。
日前,縣法院對此案進行審理時認為,陳某的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構成濫伐林木罪,根據陳某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零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