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生活網訊)16日早上,市民梁先生撥打晚報熱線稱,其前段時間通過物流公司托運了一塊保價4000元的石材到廣東去,客戶收貨時發現石材破損了。出現這種情況后,物流公司卻不愿意按照之前的保價金額賠償,這讓他很郁悶。
16日上午10點半左右,記者在建干北路北的一家石材店內見到了報料人梁先生。
梁先生說,2月27日上午,他到德邦物流桂林疊彩區南洲大橋快遞點部托運一塊大理石石材給廣東省惠州市某地的客戶黃先生。填寫物流單時,考慮到所寄的石材比較貴重,梁先生特意交了保價費24元,為托運的石材保價4000元。
3月3日,梁先生接到客戶黃先生的電話,對方稱托運的石材雖然收到了,但是物流公司在托運過程中將其損壞了。梁先生建議其找物流公司按照保價金額賠償。但是黃先生找物流公司協商后反饋的信息是:物流公司不愿意按保價金額4000元賠償,只愿意賠償2000多元。考慮到此事給客戶造成了麻煩,在與客戶協商后,梁先生決定請物流公司把破損的石材返運回桂林,然后再協商處理此事。
15日,梁先生來到德邦物流桂林疊彩區南洲大橋快遞點部,向相關人員反映了自己的遭遇,希望能得到一個合理的處理。
“講來講去,工作人員雖然承認了物流過程中的失誤,但是賠償金額只給2500元。”梁先生說,損壞的石材原本就是價值4000元,物流單上的保價金額也寫得非常清楚了,如今出了意外情況要物流公司賠償時,賠償金額無緣無故“縮水”,讓他無法理解和接受。
記者查看梁先生提供的物流單及托運的石材損壞后的照片,證實對方所說屬實。
上午11點多鐘,記者與梁先生來到德邦物流桂林疊彩區南洲大橋快遞點部。一名值班的經理建議記者聯系該公司位于深圳總部的公關部的一名負責人張先生。
記者撥打張先生的電話,對方稱其已知曉梁先生的遭遇,并已將此事上報給公司的相關部門處理。因為公司近日的事情太多,耽誤了對梁先生的事情的處理。記者詢問對方,既然梁先生為其托運的石材保價4000元,為何在托運過程中損毀后,物流公司不愿意照價賠償。張先生說,對于這個問題,他目前不好答復。不過,公司會盡快在接下來的五個工作日內,找梁先生協商賠償事宜,并最終給出一個處理結果。
對于張先生的答復,梁先生稱他愿意繼續再等待幾天,期望得到一個公正、合理的處理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