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山,位于湖南南部邊陲,素有“楚尾粵頭”之稱,湖南母親河——湘江的源頭在此。藍山是國家主體功能區重點建設試點示范縣與國家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建設縣。2015年,藍山卻將石材產業列為重點項目第一位,美其名曰“生態石材”,13個石材項目列入日程。何謂生態石材?藍山多個相關部門負責人直言“不清楚”。
據《財經》記者了解,藍山出讓采石礦權16個,2個已采石,其余或正在辦審批手續,或開始修路等前期工作。16個石材礦,一多半是在2013年年底拍賣的。拍賣結束后,藍山方面在四處“取經”,誕生“生態石材”的提法。但記者了解到,已經在采石或開始前期工作的石材礦,很少采取環保措施。
出人意料的是,根據藍山縣政府相關安排,林業、安監、環保、水利等執法部門,只有經過審批才可進入石材企業行使檢查執法權——換言之,未經上級機構批準,這些部門無法進入石材企業進行正常的檢查與執法。
此外,在藍山已拍賣出去的16個采石場中,至少有六個是被明令禁止用作采石的國家級公益林,賣掉公益林用作商業性采石的行為,涉嫌違法。
是生態石材,還是生態破壞
足足有千余米的泥石流,如同一把匕首,深深刺進山體——所到之處,樹木被沖倒、路面被沖斷。
5月19日,藍山縣荊竹林場紫良工區的斗沖采石場發生大范圍泥石流,雖未正式采石,但因缺乏基本防護,采石場所在的山體千瘡百孔。“一下雨,就不敢睡覺,山上石頭‘轟轟’地往下掉,嚇死人。”5月25日,紫良瑤族鄉竹林村村民肖懷林告訴《財經》記者,“現在下雨就會發生泥石流。”
肖懷林今年62歲,他的家,就在采石場山腳下。采石場的到來,使肖家家門口常年取水的一條河被泥沙淹沒,現在只能去其他地方挑水喝;肖家十多畝農田大多數因采石場被毀。竹林村七組共有14戶人家,大多和肖懷林遭遇類似。
竹林村被譽為“湘江源頭第一村”,竹林村的野狗嶺,是官方認定的湘江源頭所在地。
斗沖采石場所占林地為商品林,于2013年12月被拍賣,礦點面積67畝,運營公司為永州市世紀九州石業有限公司。斗沖采石場于2014年6月左右開始動工,已取得發改、環保、安監和林業等部門的審批手續。
2014年1月,住建部和國家質檢總局聯合下發《裝飾石材礦山露天開采工程設計規范》要求,礦山設計應貫徹“邊開采、邊恢復”的原則。但斗沖采石場沒有防沙壩、沒有灑水降塵設備,荒料碎石也沒有妥當清理。
藍山縣一家政府部門相關負責人透露,已動工的幾家采石場在生態與環保方面幾無設防,已開采的兩家對環境和生態的破壞則更為嚴重。
2014年年中,藍山縣委書記、縣長、各相關部門負責人曾“組團”去福建、廣東等地的石材基地考察,“取經”后,提出“生態石材”概念。藍山縣委書記何沖龍表示,“生態石材”是要求企業在采石過程中,將土壤儲存在一個地方,采完石后再將土壤歸位,種上植被。
藍山縣龍坪石材有限公司(下稱龍坪石材),在當地最早取得采石權。2000年,龍坪石材在荊竹鄉十里村取得礦權,采礦證到期后,順利申請到延期手續。
5月26日,在其作業現場可見,采石產生的廢渣廢石直接被傾倒在附近的河流中,至少有100米的河道被荒料侵占。且未通過環評與涉河項目審批,龍坪石材就在“城市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舜水河旁建設加工廠。
對于龍坪石材直接將廢渣廢石傾倒河流中,地方有關部門曾下發整改通知,“但沒有用。”
2015年,藍山縣成立石材開發領導小組,縣委書記任領導小組政委;縣長、縣人大常委會主任、縣政協主席任顧問;副縣長任組長。領導小組成員包括安監、環保、林業等多部門主要負責人。領導小組要求:“各相關部門到石材企業行使執法檢查等各種權力時,需要經過石材開發辦審批后才能進入。”
上述政府部門負責人稱,“去石材企業正常執法也需審批后才能進入,這其實就是告訴我們不要去執法。”
公益林被拍賣
藍山縣力推的16個石材項目中,有6個為國家級公益林,1個為省級公益林,7個項目所在的公益林至今均未獲林業部門審批。
公益林的功能是維護和改善生態環境,主要提供公益性、社會性產品或服務。在國家級公益林進行商業采石,涉嫌違法。按照《國家級公益林管理辦法》第11條規定:禁止在國家級公益林地開墾、采石、采沙、取土。
5月中旬,浙江臺州三門縣,將國家級公益林白象山拍賣用作商業性采石,被林業部門公開指責為違法。浙江省林業廳有關負責人表示,生態林不能用于商業采石,“不管國家生態林審批程序是前置還是后置,這個項目(白象山)根本就是一個不能被搬上拍賣臺的項目!”
藍山縣一口氣拍賣6個國家級公益林,面積達431.5畝,以“捆綁掛牌出讓”方式在2013年12月拍賣出4個,另2個于2014年10月拍賣。拍賣單位均為永州市國土資源局。
石材開發是永州《關于加快建設千億礦產業經濟集群的意見》的重要部分。2014年1月16日,永州市委書記陳文浩在千億礦業座談會上明確指出:“發展石材產業,我們就以藍山為基礎。”
采石手續和證件辦理的流程為:國土資源局《采礦許可證》、安監局《安全生產許可證》、林業部門《使用林地審核通知書》,在發改委項目立項,環保部門出具環評報告。
據《財經》記者了解,上述6個采石場,在發改、環保、安監等審批手續已基本辦好,只有林業方面手續均未辦妥。卡在林業主要是因為,公益林需國家林業局審批,地方無審批權。
5月28日,藍山一位主管石材產業的官員表示,“一些公益林中有寶(花崗巖),不開采怎么辦呢”,如果占了公益林,就在其他地方重新設置一塊,原則上“占一補一”,甚至“占一補二”。
自2013年6個公益林被拍賣出去后,藍山縣林業局一直忙于將相關材料報請湖南省農業廳,送國家林業局審批調規。在《財經》記者采訪期間,藍山縣林業主要負責人仍在省廳作匯報。
北京林業大學教授羅菊春分析,江河源頭的國家級公益林是重中之重,“根據現有政策和導向,國家林業局同意藍山將公益林進行調規用作采石的可能性很小。調規非常困難和麻煩,一般只會對少數民族的公益林進行調規,前提往往也是為了修路等公共服務”。羅菊春兼任國家林業局顧問。
在廈門大學環境與生態學院教授李振基看來,林業部門對公益林調規搞采石的可能性為零,除非林業部門知法犯法。
藍山縣林業局有關人士對該縣舉措,也頗有抱怨:有關部門不熟悉相關法律法規,就將公益林拍賣了,到審批時才發現批不了。“你不能看魚多就去釣魚吧,去之前你得先搞清楚那個地方是否允許釣魚。”
六個涉及公益林的采石場,至少有2個業已開展修路等前期工作。即使手續不全,中標企業還是“躍躍欲試”。地方政府則持默許態度。在一份官方“石材礦基本情況表”一欄中寫有,“手續辦理時間長,建議先動工,建配套設施”。
采石“后遺癥”
兩年前湖南省將湘江保護與治理納入“一號重點工程”,首次提出在未來9年內實施三個三年行動計劃,采用沿江各市州政府由“一把手”對湘江治污負總責等方式。
作為湘江源頭的藍山,境內5公里以上河流達69條,大多匯入湘江。在湘江治污大背景下,保護好源頭無疑是題中之義。然而,現實是藍山在2015年將石材這樣一種對生態環境破壞嚴重的產業列為重點項目。
當地一位官員向《財經》記者解釋力推石材產業緣由稱,“藍山沒有支柱產業,高科技、環保類企業也不愿意落戶藍山。本地財政收入不高,怎么解決民生問題、老百姓(603883,股吧)吃飯問題?我們不能守著金山銀山去討飯吃。如果全省各級地州市都來支援我們,那可以不發展,一心一意搞環保。但不可能都來支援我們,所以必須要發展。”據藍山縣2015年重點項目計劃表披露,13家石材企業預計將為藍山貢獻406萬稅收收入。
一位熟悉藍山政情的當地人士對《財經》記者稱:“國家給藍山生態補償每年有近6000萬,現在縣里引進這么多石材企業,得不償失。”
何沖龍也承認現在監管污染方面存在問題。他指著擺在辦公桌上的《關于堅持生態優先建設生態藍山的實施意見》讀道,“以湘江源生態保護為重點……全面清退禁采區內已發證的礦業權,逐步清退限制開采區內的礦業權。”不過, 他表示清退需要緩沖期,“十多年欠債,一下子怎么能全部買單”?
在當地人士看來,藍山礦石資源確實豐富,但容易發生地質災害,不適合發展采石業。
5月20日前后,永州地區發生強降雨,藍山縣多個采石場發生泥石流。羅菊春強調,采石至少有三個“后遺癥”:一是破壞天然的植被和景觀;二是影響生態功能,導致生態功能減弱或消失,易引發自然災害;三是采石過程中釋放的重金屬元素較多,可能污染農田和湘江。
“采石破壞了生態環境,要恢復非常困難,尤其是公益林被破壞更難恢復,上百年也可能恢復不了。”羅菊春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