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及企業間競爭的日益激烈,企業對自身商業秘密的保護也日益重視。俗語說得好,“商戰不可無秘密”,所有的企業均會有商業秘密,即使是一個只有20個人的機械工具生產企業,也可能存在很有價值的商業秘密。著名的美國可口可樂公司有一個座右銘,叫“保住了秘密就保住了市場”。可見,商業秘密已成為企業在激烈競爭中取勝的法寶。
所謂的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并經權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這是我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對商業秘密所作的定義。商業秘密包含兩大部分,即技術秘密和經營秘密,經營秘密又包括客戶名單、貨源情報、產銷策略、經營方法等。客戶名單雖然涵括在商業秘密里面,但并非所有的客戶名單都能成為商業秘密而受到商業秘密法的保護。許多國家的商業秘密法對客戶名單并不予保護,而客戶名單受到商業秘密法的保護卻又是市場經濟的必然趨勢。客戶名單要成為商業秘密得到商業秘密法的保護有著嚴格的條件,如果對不屬于商業秘密的客戶名單作為商業秘密來保護的話,不僅起不到商業秘密的基本作用—--制止不正當競爭行為,反而會促使不正當競爭行為的合法化。下面,筆者就客戶名單構成商業秘密應當具備的條件淺談自己的幾點看法。
1、獨特性。
這是對客戶名單在“質量”上要求所應具備的條件。客戶名單與其它商業秘密相比,公知性較強。它不像技術秘密,是對前所未有的方法的發現、發明,而是從已有的、現存的、公開的知識中分離出來的資料的集合。如果說客戶名單僅僅只是復制社會上已有的通訊地址集、廠商名錄,而不具有獨特性,這樣的客戶名單是不能成為商業秘密的,它屬于全社會公有。只有通過花費自己大量時間、金錢、勞動,經過自己獨特積累、搜集、加工、整理,使其具有獨特性的客戶名單才能成為企業的商業秘密。
2、價值性。
商業秘密的一大特征就是其有價值性,具有確定的可應用性,能為權利人帶來現實的或者潛在的經濟利益或者競爭優勢。這一特征似乎無需多加解釋的。客戶名單要構成商業秘密,自然也得具有價值性,但這一點并不難,企業可以從自身的角度、自身的需求作出判別,也可以從競爭對手的角度進行判別。
3、保密性。
客戶名單成為商業秘密其中至關重要的一點就是企業自身把其當成商業秘密,并加以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在法律理論中,商業秘密是“主觀秘密”和“客觀秘密”的統一。如果企業自身在主觀上就不認為其客戶名單屬于商業秘密,則不可能強調客觀上該客戶名單屬于商業秘密。在主觀上認同的基礎上,企業必須加強有關保密措施。且其所采取的保密措施是企業本身有意識的、連續的努力。通常企業采取的保密措施有:思想措施(例如對員工進行會議教育;對企業內部各級保密人員、保密工作者專門培訓;發放保密手冊等)、組織措施(建立保護商業秘密的管理體制)、制訂保守商業秘密的規章制度、與員工簽訂保密合同等。需要強調的是企業對自身商業秘密的保護措施,這是判斷企業信息是否屬于商業秘密的根本特性。“不設防的秘密就是不秘密”,可以認為,商業秘密的保密性是通過企業是否采取保護措施體現出來的。
筆者前段時間代理了一起員工泄露客戶名單侵犯商業秘密的案子,在該案中,原告狀告其跳槽職工泄露其客戶名單,從而侵犯了其商業秘密。
案子的焦點集中在兩點:第一、原告的客戶名單是否屬于商業秘密;第二、在第一點成立的情況下,被告是否侵犯了原告的商業秘密。針對原告的客戶名單是否構成商業秘密,被告提出原告從來沒有對其客戶名單采取保密措施,因而其客戶名單不屬于商業秘密的抗辯主張,而原告除了出示在與被告解除合同時簽訂了保密合同外,不能出示任何有關對客戶名單采取保密措施的證據。筆者代理的是被告一方,像本案這種情況,筆者認為原告的客戶名單不能構成商業秘密。因為原告的客戶名單從其產生之日起,原告就未采取任何保密措施,使客戶名單一直處于一種公開狀態,毫無秘密性可言,等到與被告解除合同后,原告才對客戶名單采取保密措施,但為時已晚,公開的事實是永遠不能成為秘密的。
4、秘密性。
客戶名單必須具有秘密性,使相對于不掌握該名單的人,產生了經濟優勢,否則不構成商業秘密,所以特定產品或服務的潛在客戶,已經可以辯認,那么其身份不構成商業秘密。另一方面,那些特別的從而不容易模仿的客戶情報,例如有關消費者個人特殊需求的信息匯編,可以滿足秘密性要求,構成商業秘密。
客戶名單如具備了上述四點要件,那么其就可以成為商業秘密而受到法律保護,反之則不可以。未來的社會是一個競爭日益激烈的社會,企業應當加強相應的法律意識,利用現行的法律法規,采取相應的措施,以盡最大努力保護自身的商業秘密,從而在商場上出手制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