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材加工協議書
甲方: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經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石材幕墻工程項目外立面石材,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 委托范圍: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外立面石材,甲方提供石材平板、線條及荒料、排版圖、加工圖紙、加工尺寸清單。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排版圖進行選料排版及編號、根據甲方提供的加工圖紙、加工尺寸清單進行加工。
二、 加工數量及取費標準:
本合同石材加工數量按甲方提供的加工尺寸清單計算。
收費標準:詳見下表

三、 甲、乙雙方職責
(一) 甲方職責:
1、甲方為乙方提供石材平板、線條及荒料。
2、甲方為乙方提供排版圖、加工圖紙、加工尺寸清單。
3、甲方指派專人 ** 負責制定石材加工計劃,或根據現場實際情況調整計劃。
4、甲方指派專人 ** 負責礦山石材原料的收發料工作,工作節奏符合乙方加工進度及加工流程。
5、甲方指派專人 ** 負責排版圖、加工圖、尺寸清單下料及產成品驗收工作。
(二) 乙方職責:
1、提供甲方所需材料、配件的存放場所,物品應做到相對隔離。
2、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加工圖、排版圖及加工清單進行加工,因乙方加工的規格尺寸不符合甲方要求,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如乙方發現加工圖中尺寸不詳或有誤,應在加工前與甲方溝通確認。
3、乙方在石材下料前需對原料進行挑選,切割完成后,需進行二次排版,并按排版圖編號,在石材上做好標識。
4、本工程的石材出材率控制在98%以上,石材的損耗率控制在0.5%,如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擔。
四、石材加工技術要求及驗收辦法
1、石材加工質量精度必須符合《石材幕墻工程技術規范》及《石材加工質量標準》;
2、石材加工前須對原料進行挑選、排版,有暗裂、暗線、色線等質量缺餡的石材嚴禁加工,色差確保整個立面統一;
3、石材加工完成后須再次進行排版,做好標識,出廠時必須標明石材編號和尺寸,石材編號與排版圖加工圖一致;
4、石材加工完成,表面清洗、清潔,晾干后做六面防護,防護質量要求為油性兩遍;防護劑品牌為美國“科寶”;
5、石材成品出廠時,做好石材成品的保護工作,避免刮擦、劃痕、碰碎、掉角、崩邊、斷裂等現象;
6、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的石材質量按甲方提供的圖紙要求及參照《石材幕墻工程技術規范》及《石材加工質量標準》,檢驗出廠。驗收辦法:雙方共同全驗,并由甲方指派專人的驗收代表(或委托人)簽證,出廠即為合格。
五、加工工期:
按甲乙雙方協商,根據工程進度,按甲方加工計劃要求進行。
六、付款方式:
(一) 次月5日前乙方向甲方提供已到工地的石材數量,石材數量必須由甲方指定人員驗收簽字為準。石材研習社(微信號stone5A)
(二) 次月10日前甲方按每個月完成的加工量支付月加工款,每次付款前,乙方向甲方提供同等金額的合法有效完稅發票。
(三) 如有未結算部分待加工結束,經雙方核對確認后,在提貨時即付清所有款項。工程完工后,甲方余料在半個月內收回,否則視為放棄余料,乙方有權作為廢料清理出廠。
七、糾紛處理:
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條款,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應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任何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即失效。本合同執行期間,雙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