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材廠提出復工申請被依法拒絕
關于小沙江鎮國隆石材廠的復工請求
國隆石材廠情況匯報
國隆石材廠于隆回國家級風景名勝區申報前三年的2009年就響應該縣縣委、縣政府重點項目招商的號召,帶著幾千萬元資金到當地投資辦廠。從2009年起至今共投入了8000多萬元人民幣(含去年對工廠進行環保達標改造1000余萬元),拓山開路,新建廠房,修筑了6米寬、25厘米厚的高質量公路8.5公里,建成13000平米的標準廠房和1000余平米的污水處理池,解決了當地100余戶、200余人的就業,上繳稅費800多萬元(含辦證所交規費)。既為當地經濟發展作出了貢獻,也為改善民生、脫貧攻堅作出了努力。當時,縣、鎮兩級政府均十分歡迎我們,并專題開會研究給予本企業在征地、釆礦證辦理等多方面提供便利,使本企業整個籌建工作均很順利。但是,自2011年在投資者根本不知情的狀況下,礦區被圏入國家級風景名勝區三級保護區紅線范圍并向上申報,從此,企業的日子就開始不好過了,曾被當地政府和有關部門幾度叫停,釆礦證也硬是不給延期,企業現仍在停產之中。原與政府部門簽訂的招商引資協議相關條款和縣委常委辦公會議([2009])第5次會議及縣人民政府([2010]10號)縣長辦公會議紀要精神無法得到落實。因企業投資較大,生產又不正常,至今仍未收回成本,投資者欲哭無淚。
為了讓招商引資項目能有一個說法,為了使投資者盡量減輕損失,也為了當地百姓能真正有穩定的收入,避免其返貧,同時也為促進當地經濟發展和增加財政收入,我公司懇切希望邵陽市委市政府和相關部門能為投資者和當地百姓著想,在實際不影響隆回國家級風景名勝區開發和保護的情況下 ,妥善處理這一歷史遺留問題,支持協調將我廠礦山調出國家級風景名勝區紅線范圍并予以依法辦理釆礦許可證延期等相關手續。我廠在礦山調整出風景名勝區紅線范圍后,將引入新的投資者深繼續投入兩億元資金,一方面對現有礦山進行改造,使之達到規范科學開采,處理好廢渣,恢復好植被,不留后遺癥;另一方面引進惠安石雕工藝項目對產品進行轉型升級改造,重點生產具有濃郁花瑤風情的花崗巖石雕工藝產品,主要出口東南亞和歐美地區,同時可作為本風景名勝區的旅游紀念品銷售。據初步測算,該項目建成投產達產后可新增產值兩億元以上、稅收一千三百萬元以上,加上礦山和原有加工廠的稅收200萬元左右,總稅收可達一千五百萬元左右,并新增就業500人以上。我們計劃這批新增就業崗位,重點安排當地的貧困戶尤其是花瑤的貧困戶就業。同時拿出一些名額照顧招收那些沒有文化、智商低的貧困戶勞動力就業,讓他們在工廠從事一些勞動時間較短、勞動量很輕的工作,為當地脫貧攻堅作出一份貢獻。
我們廠從2017年1月份停廠至今,企業虧損無法估量,投資人們幾近破產,甚至已經出現無法償還巨額貸款的能力。我們一直希望能與縣政府領導進一步交涉共同探討企業發展規劃,做到合理開發合法生產。望縣領導王永紅書記同志能給與我們一個當面匯報的機會,為我們企業指點一條合理合法的發展生路。
隆回縣國隆石材廠
2018年5月17日
隆回縣安監局回復:
回復時間:2018-06-12 17:13:31
陳輝:
您反映國隆石材廠被叫停請求復工的信件已轉至我局。
經調查,國隆石材廠位于小沙江鎮江邊村,法人代表林兆燦,采礦許可證有效期至2013年11月23日,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至2014年4月12日。根據《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第二條:國家對礦山企業、建筑施工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生產企業(以下統稱企業)實行安全生產許可制度。企業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不得從事生產活動。因此,您要求復工生產的請求無法律依據。
如不服本處理意見,您可自收到本處理意見之日起30日內向隆回縣信訪復查復核辦公室書面提出復查申請,逾期不申請復查,本處理意見書即為該信訪事項的終結性意見。
信息來源:隆回縣政府網站“縣長信箱”
文章來源:隆回北網金石橋論壇
作者:只說風月
關于小沙江鎮國隆石材廠的復工請求
國隆石材廠情況匯報
國隆石材廠于隆回國家級風景名勝區申報前三年的2009年就響應該縣縣委、縣政府重點項目招商的號召,帶著幾千萬元資金到當地投資辦廠。從2009年起至今共投入了8000多萬元人民幣(含去年對工廠進行環保達標改造1000余萬元),拓山開路,新建廠房,修筑了6米寬、25厘米厚的高質量公路8.5公里,建成13000平米的標準廠房和1000余平米的污水處理池,解決了當地100余戶、200余人的就業,上繳稅費800多萬元(含辦證所交規費)。既為當地經濟發展作出了貢獻,也為改善民生、脫貧攻堅作出了努力。當時,縣、鎮兩級政府均十分歡迎我們,并專題開會研究給予本企業在征地、釆礦證辦理等多方面提供便利,使本企業整個籌建工作均很順利。但是,自2011年在投資者根本不知情的狀況下,礦區被圏入國家級風景名勝區三級保護區紅線范圍并向上申報,從此,企業的日子就開始不好過了,曾被當地政府和有關部門幾度叫停,釆礦證也硬是不給延期,企業現仍在停產之中。原與政府部門簽訂的招商引資協議相關條款和縣委常委辦公會議([2009])第5次會議及縣人民政府([2010]10號)縣長辦公會議紀要精神無法得到落實。因企業投資較大,生產又不正常,至今仍未收回成本,投資者欲哭無淚。
為了讓招商引資項目能有一個說法,為了使投資者盡量減輕損失,也為了當地百姓能真正有穩定的收入,避免其返貧,同時也為促進當地經濟發展和增加財政收入,我公司懇切希望邵陽市委市政府和相關部門能為投資者和當地百姓著想,在實際不影響隆回國家級風景名勝區開發和保護的情況下 ,妥善處理這一歷史遺留問題,支持協調將我廠礦山調出國家級風景名勝區紅線范圍并予以依法辦理釆礦許可證延期等相關手續。我廠在礦山調整出風景名勝區紅線范圍后,將引入新的投資者深繼續投入兩億元資金,一方面對現有礦山進行改造,使之達到規范科學開采,處理好廢渣,恢復好植被,不留后遺癥;另一方面引進惠安石雕工藝項目對產品進行轉型升級改造,重點生產具有濃郁花瑤風情的花崗巖石雕工藝產品,主要出口東南亞和歐美地區,同時可作為本風景名勝區的旅游紀念品銷售。據初步測算,該項目建成投產達產后可新增產值兩億元以上、稅收一千三百萬元以上,加上礦山和原有加工廠的稅收200萬元左右,總稅收可達一千五百萬元左右,并新增就業500人以上。我們計劃這批新增就業崗位,重點安排當地的貧困戶尤其是花瑤的貧困戶就業。同時拿出一些名額照顧招收那些沒有文化、智商低的貧困戶勞動力就業,讓他們在工廠從事一些勞動時間較短、勞動量很輕的工作,為當地脫貧攻堅作出一份貢獻。
我們廠從2017年1月份停廠至今,企業虧損無法估量,投資人們幾近破產,甚至已經出現無法償還巨額貸款的能力。我們一直希望能與縣政府領導進一步交涉共同探討企業發展規劃,做到合理開發合法生產。望縣領導王永紅書記同志能給與我們一個當面匯報的機會,為我們企業指點一條合理合法的發展生路。
隆回縣國隆石材廠
2018年5月17日
隆回縣安監局回復:
回復時間:2018-06-12 17:13:31
陳輝:
您反映國隆石材廠被叫停請求復工的信件已轉至我局。
經調查,國隆石材廠位于小沙江鎮江邊村,法人代表林兆燦,采礦許可證有效期至2013年11月23日,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至2014年4月12日。根據《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第二條:國家對礦山企業、建筑施工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生產企業(以下統稱企業)實行安全生產許可制度。企業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不得從事生產活動。因此,您要求復工生產的請求無法律依據。
如不服本處理意見,您可自收到本處理意見之日起30日內向隆回縣信訪復查復核辦公室書面提出復查申請,逾期不申請復查,本處理意見書即為該信訪事項的終結性意見。
信息來源:隆回縣政府網站“縣長信箱”
文章來源:隆回北網金石橋論壇
作者:只說風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