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環保風暴剛剛席卷各地的時候,廣大中小企業可謂是風聲鶴唳,吳少博律師事務所的一位當事人講述道:不管是有手續的還是沒手續的,也不管排污達標還是不達標,一旦環保部門找上門來,那肯定是要停產停業的,至于哪里不達標,哪里有問題,什么時候能恢復生產,我們也不知道。
國家環保主管部門同樣意識到了這個問題,所以從環保部到各省市環保廳先后發出聲明,堅決反對環保“一刀切”,要求在具體實施的過程中,講究策略和方法。一方面,對一些違法違規、污染環境的企業零容忍,依法依規嚴肅處理;但另一方面,也要按照分類指導的原則,一廠一策,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在這種背景下,我們本以為企業在整頓治污設備、進行產業升級之后能夠發展與環境兼得,然而事實卻并不盡如人意。吳少博律師事務所仍然接到很多中小企業主的咨詢,或是排污和程序手續各方面都齊全的企業被關停,或是沒有任何說法的情況下被關閉,仍然存在大量的不講策略、不按方法的環保執法行為。
比如我們在山東某市的一位當事人,被鎮政府以污染為由強制關閉后,立馬出資30萬元安裝了一整套的廢水廢物處理回收設備,然后向鎮政府請示是否達到了排污標準,是否可以重新開業?卻仍然得不到許可,當事人只得多次詢問如何才能達到許可標準,相關工作人員卻告訴當事人:“說不能生產就是不能生產,別問為什么,只要我們想,一百個停業理由都能給你找出來。”當事人向吳少博律師哭訴,我們做企業的不是不愿意搞環保,我們只是不知道自己的企業到底哪里不環保,要怎么改、引進什么設備才能環保,才能達到規定的標準?企業停產一天就是幾萬的損失,也沒人告訴我們要怎么改,我們是真的不知道該怎么辦了。
這番話可謂是說出了身處環保風暴中心里廣大中心企業主的心聲,據國家有關部門的統計數據,目前我國中小企業有4000萬家,占企業總數的99%,貢獻了中國60%的GDP,50%的稅收和80%的城鎮就業。
這兩年市場不景氣,數量巨大的中小企業本身就存在經營困難問題,很多都背負著數額可觀的債務,現在環保政策一出,簡單粗暴的講企業一關了之,一點補償沒有,企業的債務誰來償還,債權人的權益又由誰來保障?
所以我們說有些地方政府的環保行為是存在諸多不妥之處的,總體而言可以從策略和程序兩方面來說。
在環保策略上,前面我們說過,許多中小企業態度也很明確,認同環保是利國利民的好事,也愿意積極配合政府環保部門去整改。但是大多數情況下他們不知道怎么改,怎么做才算達標,不知道哪種設備合格,環保部門也沒有給出明確的指導方案,說關停立馬關停,完全不給喘息的機會。在實際的環保整治行動中,一些地方執法人員多有欠妥之處,懶政、不作為現象不在個例。甚至有一些地方官員、執法人員被中央環保部約談之后,為了自保不敢講真話、實話,不能從實際出發,擔心責任追究而走向極端塞責,往往不管三七二十一,先按照上級要求"一刀切":工廠貼封條、斷電,也不管企業規范不規范,先關停再說。
在環保程序上,英國用一句法律諺語:“程序是法治和恣意而治的分水嶺。”來說明程序對法治的重要意義,在強調依法治國的今天,環保和關停行動必須嚴格按照《行政強制法》和《環境保護法》的相關規定來執行。按照法律的規定,環保部門首先應該對企業的排污情況進行調查取證,之后告知企業出示事實和理由,企業提出理由或證據,環保部門據此作出關閉、停業整頓、罰款、限期整改等決定,并下發通知書告知企業,企業對通知書不服可以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訴訟。這是法律規定的執法程序,然而在實際的操作當中,執法人員往往是帶著封條來調查,到企業之后沒有取證也沒有利益,封條一貼就給企業關了,這是什么行為?這是違法行為!歐美法系有一種傳統將程序正義稱為“看得見的正義”,環保部門都不能按照法律規定來執法,又如何要求企業按照法律的規定關閉。
環保的責任在企業也在政府,只有雙方共同的為此努力才能真正的做到發展與環境兼得。從政府角度來說,杜絕“一刀切”,因廠制宜,一廠一策,指導企業改進生產設備,以整頓促升級才是持久有效的環保策略。從企業的角度來說,積極整改,環保生產是其必然的選擇,但是在這個過程中,遭遇違反程序的粗暴式關停、部分標準的“一刀切”式關停,沒有整頓的“一棍子打死”式關停等嚴重損害的企業合法權益的行為,企業也要勇于用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等手段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