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省、市、縣環保部門多次對我縣石雕石材企業進行明察暗訪,發現很多企業在污染治理審核后,對廠區環境疏于管理或麻痹大意,大多企業存在大大小小的環境問題,甚至有的企業回歸到整治前的環境管理狀態。根據檢查反饋的情況來看,目前主要存在以下幾方面的問題:
1、破損門窗未更換,雕刻車間未封閉,地面粉塵未及時清理,雕刻工序未在除塵設施區域作業,除塵設施未開啟(包括噴淋頭堵塞,噴淋設施未使用),導致粉塵外揚。
2、石粉泥或者石材邊角料露天堆放,未及時轉移至固廢儲存間,固廢轉移臺賬不完善。
3、雨污分離不到位、不徹底,遇到雨水天氣時,雨水進入沉淀池,沉淀池污水可能溢流排入外環境。
4、根據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分類名錄,部分石雕石材企業還未辦理排污許可證登記。
5、消音鋸片未使用,減振降噪措施不到位。
鑒于以上種種問題,環保部門特向全縣石雕石材企業提出以下整改要求:
一、噪聲防治方面
①1.6米及以下(含1.6米)切片全部更換成消音鋸片,并向供貨商索要正式購買發票原件。②車間要封閉,門窗要完好無損,進一步減弱噪聲傳播。③如果有大切車間等高噪聲工段緊挨居民住宅的,要調整廠區布局,將高噪聲工段避開周邊敏感點位。因夜間10點過后不得從事高噪聲工藝作業或使用自動雕刻機,避免擾民。
二、廢水整治要求
①生產廢水要全部收集沉淀后回用,不得外排,沉淀池要添加絮凝劑,②雨污要分流,如車間臥面雨水管道不得接入污水溝,污水溝要加高旁邊圍堰,避免路面雨水流入。③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極端天氣(暴雨)下污水外溢,如廢水處理設施尾端建立應急池,確保污水激增的情況能全部進入污水處理設施無外排。(常見違法行為和罰則:①存在廢水流入外環境或者滲漏到地下的,可處罰10萬以上-100萬以下罰款,同時未能立即改正的,可按日計罰,比如今天檢查發現廢水外排,準備處罰10萬,10天后再檢查發現還有這個問題,那就是10萬乘以10天,共處罰100萬。)
三、粉塵治理要求
①產生粉塵的車間要封閉式生產,門窗破損應及時更換,避免粉塵外逃;②配套建設粉塵收集處理設施,目前普遍采用通過引風機將粉塵吸入集塵房內進行多道噴淋降塵,要保證集塵房封閉、加大噴淋水量并獨立安裝電表。③廠區要定期清掃、保持整潔,減少粉塵無組織排放,可以在產生粉塵的車間出入口增設噴淋措施。④車間外未硬化的場地要注意做好防揚塵措施,比如噴霧或者用石子鋪蓋,避免揚塵。(常見違法行為和罰則:①在門口等未配套粉塵治理設施區域作業的,可處罰2-8萬,②擅自閑置粉塵治理設施(包括未噴淋的),可處罰10萬以上-100萬以下罰款,同時可移送公安對負責人實施行政拘留7日。)
四、固廢管理要求
①廠區要統一設置石材邊角料、石粉泥等固廢堆場,分類存放,其中石粉泥堆場要完全密閉,其它固廢堆場半封閉,并都有防止揚塵、滲濾水收集的措施;②廠區要設置洗車臺,對進出廠區的石粉泥運輸車輛進行清洗,運輸車輛應當采取密閉、覆蓋方式進行運輸,嚴防跑、冒、滴、漏,洗車臺廢水要收集進入沉淀池處置;國廠區固廢要盡量做到綜合利用,對不能綜合利用的要送至政府部門指定地點填埋,或者采取無害化處置措施。④要簽訂處置合同,并對委托處置的單位或個人的處置能力進行審核,并要求對方告知每次處置的情況,做好臺賬。(常見違法行為和罰則:①石粉泥未及時轉入貯存間露天堆放的,可以處罰10萬元以上;②隨意傾倒固廢的,對處置費用不足10萬的,可處罰10萬,對處置費用超10萬的,可按處置費用1-3倍處罰。③未按要求做好臺賬的,可處罰5-20萬。)
五、環保手續要求
根據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分類名錄,石雕石材企業應辦理排污許可證登記。(常見違法行為和罰則:需要填報排污登記表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未依照本條例規定填報排污信息的,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可以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
六,其他要求
須在污水池、雕刻車間、固廢儲存間及廠區出入口等重要點位安裝視頻監控并確保穩定正常使用,至少保存最新一個月的監控數據。
當下,所有石材企業負責人要提高思想認識,切實落實好環境保護的主體責任,各個企業要根據整改要求和《惠安石雕行業標準化導則》等要求,嚴格按照石材加工企業環境保護標準開展自查,排查自身不符合環保要求的環節和設施,明確時間節點,落實整改措施。抓緊立行整改,加強環境管理工作,完善廠區的污染防治措施。
根據以往環保督查工作情況分析,近期省環保廳將會進駐惠安檢查石雕石材行業環保整治工作,同時中央環保督促組也將開始對惠安石雕石材行業環保整改進行回頭看,時間最少持續半年。
接下來,有關部門將在各個企業完成自查整改任務后,加大監管和執法工作力度,嚴格驗收標準,對發現存在環保問題的企業進行停產整頓,對存在的違法行為進行頂格處罰,對“散亂污”企業發現一個,取締一個。為此,我會要求所有石材企業要嚴守環保這個底線,明確環保工作標準,以高度負責的態度做好環保整治提升工作,進一步完善企業環保工作的常態管理。
保持高度警醒,牢記環保嚴令,
記住不改不行,不存僥幸心情,
不當違法典型,不讓企業關停。
全鎮石雕企業負責人:
近期,省市縣生態環境部門多次到崇武鎮石雕企業開展明察暗訪,指出部分石雕企業沒有持續做好整改提升時的污染防治設施,并對防塵降噪、石粉泥處置、雨污分離等環境污染問題提出具體整改要求。下階段,崇武鎮將強化日常監督巡查,上級生態環境部門也將組織工作組下沉企業,加大環境執法力度,對違反環保法律法規的石雕企業堅決查處。
在此,崇武鎮向全鎮石雕企業發出環保倡議,請全鎮石雕企業負責人切實提高思想認識,落實好企業環境保護主體責任,務必根據惠安石雕行業標準化導則等要求,馬上開展自查,查缺補漏,明確整改時間節點,落實整改措施,加強設施的維護和人員培訓,做到精細化管理,全面做好迎接今年即將到來的中央、省新一輪環保督察工作。
一、全鎮石雕企業立即對以下問題開展自查自糾:
1.破損門窗未更換,雕刻車間未封閉,地面粉塵未及時清理,雕刻工序未在除塵設施區域作業,除塵設施未開啟(包括噴淋頭堵塞,噴淋設施未使用),導致粉塵外揚。
2.石粉泥或者石材邊角料露天堆放,未及時轉移至固廢儲存間,固廢轉移臺賬不完善。
3.雨污分離不到位、不徹底,遇到雨水天氣時,雨水進入沉淀池,沉淀池污水可能溢流排入外環境。
4.根據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分類名錄,部分石雕石材企業未辦理排污許可證登記。
5.消音鋸片未使用,減振降噪措施不到位。
二、崇武鎮政府要求全鎮石雕企業,按照生態環境部門的要求,做到以下幾點:
(一)噪聲防治方面。①1.6米及以下(含1.6米)切片全部更換成消音鋸片,并向供貨商索要正式購買發票原件。②車間要封閉,門窗要完好無損,進一步減弱噪聲傳播。③如果有大切車間等高噪聲工段緊挨居民住宅的,要調整廠區布局,將高噪聲工段避開周邊敏感點位。夜間10點過后不得從事高噪聲工藝作業或使用自動雕刻機,避免擾民。
(二)廢水整治要求。①生產廢水要全部收集沉淀后回用,不得外排,沉淀池要添加絮凝劑。②雨污要分流,如車間臥面雨水管道不得接入污水溝,污水溝要加高旁邊圍堰,避免路面雨水流入。③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極端天氣(暴雨)下污水外溢,如廢水處理設施尾端建立應急池,確保污水激增的情況能全部進入污水處理設施無外排。(常見違法行為和罰則:①存在廢水流入外環境或者滲漏到地下的,可處罰10萬以上-100萬以下罰款,同時未能立即改正的,可按日計罰,比如今天檢查發現廢水外排,準備處罰10萬,10天后再檢查發現還有這個問題,那就是10萬乘以10天,共處罰100萬。)
(三)粉塵治理要求。①產生粉塵的車間要封閉式生產,門窗破損應及時更換,避免粉塵外逃。②配套建設粉塵收集處理設施,目前普遍采用通過引風機將粉塵吸入集塵房內進行多道噴淋降塵,要保證集塵房封閉、加大噴淋水量并獨立安裝電表。③廠區要定期清掃、保持整潔,減少粉塵無組織排放,可以在產生粉塵的車間出入口增設噴淋措施。④車間外未硬化的場地要注意做好防揚塵措施,比如噴霧或者用石子鋪蓋,避免揚塵。(常見違法行為和罰則:①在門口等未配套粉塵治理設施區域作業的,可處罰2-8萬,②擅自閑置粉塵治理設施(包括未噴淋的),可處罰10萬以上-100萬以下罰款,同時可移送公安對負責人實施行政拘留7日。)
(四)固廢管理要求。①廠區要統一設置石材邊角料、石粉泥等固廢堆場,分類存放,其中石粉泥堆場要完全密閉,其它固廢堆場半封閉,并都有防止揚塵、滲濾水收集的措施。②廠區要設置洗車臺,對進出廠區的石粉泥運輸車輛進行清洗,運輸車輛應當采取密閉、覆蓋方式進行運輸,嚴防跑、冒、滴、漏,洗車臺廢水要收集進入沉淀池處置。③固廢要盡量做到綜合利用,對不能綜合利用的要送至指定地點填埋,或者采取無害化處置措施。④固廢要簽訂處置合同,并對委托處置的單位或個人的處置能力進行審核,并要求對方告知每次處置的情況,做好臺賬。(常見違法行為和罰則:①石粉泥未及時轉入貯存間露天堆放的,可以處罰10萬元以上;②隨意傾倒固廢的,對處置費用不足10萬的,可處罰10萬,對處置費用超10萬的,可按處置費用1-3倍處罰。③未按要求做好臺賬的,可處罰5-20萬。)
(五)環保手續要求。根據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分類名錄,石雕企業應辦理排污許可證登記。(常見違法行為和罰則:需要填報排污登記表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未依照本條例規定填報排污信息的,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可以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
(六)其他要求。需在污水池、雕刻車間、固廢儲存間及廠區出入口等重要點位安裝視頻監控并確保穩定正常使用,至少保存最新一個月的監控數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