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了解,“停工令”內容截選于日前發布的《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8-2019年 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征求意見稿),而“停工令”內容存在錯誤解讀和斷章取義。
首先是“停工令”內容與征求意見稿有明顯出入,時間內容均不對。“停工令”內容的起止時間是“2018年10月1日至2019年3月1日的6個月內”,而征求意見稿規定:“采暖季期間(2018年11月15日-2019年3月15日),各地要加大施工工地管控力度,根據環境空氣質量改善需求,制定土石方作業、房屋拆遷施工等停產停工方案,并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其次是征求意見稿涉及工業限產和錯峰生產等內容,其中有提出嚴格施工和道路揚塵監管,但并未要求工地停工六個月,而是要求在2018年11月15號到2019年3月15號為期4個月的采暖季中制定土石方作業、房屋拆遷施工等停產停工方案。
而在“停工令”28個城市中,河南省環保廳相關負責人表示,今年河南秋冬大氣污染治理具體實施方案還在研制中,實施時間仍與采暖季保持一致。山東省住建部門也尚未發布施工工地的停工消息,天津也暫未公布2018至2019年的相應施工管理或停工方案。
不過河北已經提前發布河北省內秋冬攻堅行動方案,河北發布的方案要求:嚴格施工和道路揚塵監管。2018年10月底前,各城市建立施工工地動態管理清單。其中,特別提到:采暖季期間,即2018年11月15日至2019年3月15日,要加大施工工地管控力度,根據環境空氣質量改善需求,制定土石方作業、房屋拆遷施工等停產停工方案,并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所以,近日石材從業人員轉發的“停工令”內容屬于混淆視聽和抹黑環保。對此,生態環境部新聞發言人劉友賓說,一些地方和單位動輒拿環保說事,蹭環保熱點,實際上和環保“風馬牛不相及”,也有一些違法企業故意混淆視聽,把正常環境執法說成是“一刀切”。對此,我們將堅持嚴格執法、依法辦事,履職盡責。